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恩华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博文 联系电话:021-23219483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龙 联系电话:021-232195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十四次会议、十五次会议、十六次会议和十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三次会议和十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四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
相关公告文件;对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均进行
了认真审阅,未发现异常情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保荐机构督促公司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督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导公司修改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管理建议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公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了保荐代表人,保
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该次会议。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公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以电话方式列席了部分前述会议。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监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公司将上述会议议题和内容均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前述会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7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披露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前述《计划(草案)》,公司员工拟在股东大
会批准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
公司股票;持股计划筹集资金的上限为8,000万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参加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符合《计划(草案)》规
定的员工,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人
数不超过460人。
2、暂时撤回三个药号的注册申请
2015年12月19日和2015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暂
时撤回盐酸埃他卡林片、普瑞巴林胶囊、马来酸氟
吡汀胶囊三个药品的注册申请。
1、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8月13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该《计划(草案)》。
2015年8月25日至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账户于通过竞价交易方式总计购买了公司股票
2,218,693股,成交总金额为55,175,520.27元,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成交均价约为24.87
元/股。
2、暂时撤回三个药号的注册申请
公司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
求,尽快完善前述三种药品的研发和临床试验工作,
并尽快重新向药监部门提交新的注册申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药品的重
新申请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1 月 14 日
1、董监高股票买卖行为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3、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聘请的中介
情况 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
是 无
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
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出具的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无
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
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出具的不占用公司资金和资源 是 无
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
付卿、陈增良及杨自亮出具的保证公司独立规范运作 是 无
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及杨自
亮出具的自2014年9月4日起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是 无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及杨自
是 无
亮出具的一致行动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及杨自
亮出具的自2015年3月18日起三年内不解除一致行动 是 无
关系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任职期间股份
是 无
买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的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是 无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博文 韩 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