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公司”或“本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至 2 月 19 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 月 19 日下午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9 人,代
表股份 507,202,7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8160%。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507,199,0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815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3,7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0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
代表股份 398,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4,214,73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壮勉、黄汕敏、曹杰
(合计代表股份 482,988,004 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 95.2258%)回避本议
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企业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6,105,70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壮勉、黄汕敏(合计
代表股份 481,097,028 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 94.8530%)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202,7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4、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表决)
4.1 发行规模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3 发行对象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4 发行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5 债券期限和品种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6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7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8 募集资金用途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9 担保条款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10 偿债保障措施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11 上市场所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12 承销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4.13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5、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202,7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8,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5%;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壮勉先生、赵自军先生、黄汕
敏先生、张健江先生、曹杰先生、王丽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王国文
先生、张革初先生、晏金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6.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6.1.1选举黄壮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1.2 选举赵自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1.3选举黄汕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1.4选举张健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1.5选举曹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1.6选举王丽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6.2.1选举王国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2.2选举张革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2.3选举晏金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罗照亮先生、乔康先生为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1选举罗照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7.2选举乔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507,199,03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3,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4,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念军、李学政
3、结论性意见: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