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投资新能源汽
车热管理系统产业等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5-107)。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
代码:002011)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
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 5 个交易
日披露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施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
部分股权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