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
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0 号智汇领地科技园 B 座 23F 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 5
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 4 名;发出表决单 9 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9 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葛亚飞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对
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子
富、喻波、江挺侯、何晓梅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实施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公告》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
登的 2016-014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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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永
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吕伟女士因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马永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关于提名马永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 2016-012
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子富、喻波、江挺侯、何晓梅回避表决。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 2016-013 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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