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4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北辰旭昭臵业”)将于近日
分别与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支行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
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苏州高新支行”)签署《借款合同》,银团和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支行向苏州北
辰旭昭臵业发放贷款分别为人民币玖亿元(人民币 900,000,000 元)和人民币
贰亿元(人民币 200,000,000 元),合计为人民币壹拾壹亿元(人民币
1,100,000,000 元),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 3 年。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近日分别与银团、
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为前述《借款合同》提供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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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因本公司持有苏州北辰旭昭臵业 50%的股权,
依据《借款保证合同》的约定,担保债权金额按各自合同中所签署全部债权 50%
的比例计算,分别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和人民币 10,000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担保期间均为自苏州北辰旭昭臵业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
共 9 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5-031),上述担保事
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 379 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启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出售、出租;对自建的设施进行物业管理。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有限公司 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苏州北辰旭昭臵业总资
产 99,625.62 万元,总负债 29,644.64 万元,净资产 69,980.98
万元,净利润-19.02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银团签署《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本公司按照所持有的苏州北辰旭昭臵业 50%的股权比例提
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间:自苏州北辰旭昭臵业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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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45,000 万元。
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本公司按照所持有的苏州北辰旭昭臵业 50%的股权比例提
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期间:自苏州北辰旭昭臵业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3.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
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
计为 130,9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1%。其中,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0,9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1%。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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