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即全部投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本公司承诺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4、本公司承诺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 委托贷款、购买信托或进行其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5、公司可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3)原则上投资产品
的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的,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