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6 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恩华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6 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恩华
药业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恩华药业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6 年度人民币叁
亿柒仟万元整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恩华药业与贷
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占公司 2015 年末经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拟担保额度
号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 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和润) 20,000.00 11.02%
2 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连锁) 3,000.00 1.65%
3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恒药业) 2,000.00 1.10%
4 徐州恩华医药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贸易) 2,000.00 1.10%
5 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和信) 5,000.00 2.76%
6 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赛德) 5,000.00 2.76%
合 计 37,000.00 20.39%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经上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
担保的总额度内。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从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与
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1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参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19
日发布的 2016-004 号公告),尚需要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恩华药业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 恩华和润
1、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30 日
2、注册资本:1,10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商聚路恩华医药物流园内
4、法定代表人:祁超
5、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
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体外诊断试剂批发;
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各类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销售;普通货运;玻璃仪器、化妆品销售;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柜台出租;中药
材收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医药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医药设备、仪器仪表、工
程机械销售;医药化工及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恩华和润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其 80%的股
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恩华和润的资产总额为 463,395,520.00 元,
负债总额为 453,542,510.16 元,资产负债率 97.87%,净资产为 9,853,009.84 元,营业收入
为 1,162,306,258.78 元,营业利润为-504,551.44 元,净利润为 282,449.40 元(以上数据业
经审计)。
(二) 恩华连锁
1、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2 日
2、注册资本:42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商聚路恩华医药物流园内
4、法定代表人:程霞
5、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
疗器械销售(药品批发仅限采购、配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
五金、交电、服装、鞋帽、皮具、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销
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恩华连锁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其 70%的股
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恩华连锁的资产总额为 62,058,086.01 元,
负债总额为 51,306,642.27 元,资产负债率 82.68%,净资产为 10,751,443.74 元,营业收入
为 154,140,906.71 元,营业利润为 3,246,205.23 元,净利润为 2,387,630.37 元(以上数据
业经审计)。
2
(三)远恒药业
1、成立时间:2002 年 2 月 9 日
2、注册资本:50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 18 号
4、法定代表人:段光新
5、经营范围:滴眼剂、栓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二类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制造、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普通运输;药品的研发及技术
转让。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远恒药业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其 65%的股
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远恒药业的资产总额为 43,151,263.88 元,
负债总额为 32,155,341.80 元,资产负债率 74.52%,净资产为 10,995,922.08 元,营业收入
为 51,633,343.34 元,营业利润为 7,082,721.75 元,净利润为 6,353,879.64 元(以上数据业
经审计)。
(四)恩华贸易
1、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11 日
2、注册资本:11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付卿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工程机械、医药设备、仪器仪
表的销售;医药化工及生物工程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恩华贸易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该公司 60.00%
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恩华贸易的资产总额为 5,814,292.23 元,负
债总额为 4,788,953.27 元,资产负债率 82.37%,净资产为 1,025,338.96 元,营业收入为
39,022,986.61 元,营业利润为-1,373,495.78 元,净利润为-1,130,942.38 元(以上数据业经
审计)。
(五)恩华和信
1、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25 日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
4、法定代表人:杨自亮
5、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精
神药品(限二类)(以上需冷藏保管药品除外)的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3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恩华和信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该公司 100.00%
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恩华和信的资产总额为 388,964,160.07 元,
负债总额为 384,043,409.22 元,资产负债率 98.73%,净资产为 4,920,750.85 元,营业收入
为 1,193,145,448.39 元,营业利润为-8,162,214.97 元,净利润为-7,026,730.75 元(以上数据
业经审计)。
(六)恩华赛德
1、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20 日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注册地点:徐州市中山北路 289 号
4、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5、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的制造、销售。科研项目、技术开发与转让。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恩华药业为恩华赛德的控股股东,恩华药业持有该公司 51.00%
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恩华赛德的资产总额为 46,227,389.31 元,
负债总额为 73,502,047.12 元,资产负债率 159.00%,净资产为-27,274,657.81 元,营业收
入为 1,077,768.07 元,营业利润为-6,427,382.35 元,净利润为-6,427,882.35 元(以上数据
业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
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37,000.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39%;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70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0%。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10,70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5.90%。逾期担保金额为 0.00 万元。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
2、截止2016年2月1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
序 担保合同签 担保 保证 审议批准的 实际发生 逾期担
担保对象 担保类型 出具日的担
号 署日期 期限 方式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保金额
保余额
恩华和润 2015年03月 流动资金 连带
1 1年 2,000.00 0.00 0.00
05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000.00
2 恩华和润 2015年03月 1年 流动资金 连带 1,000.00 0.00 1,000.00
4
09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和润 2015年05月 流动资金 连带
3 1年 1,000.00 0.00 1,000.00
27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和润 2015年07月 流动资金 连带
4 1年 3,000.00 0.00 3,000.00
01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和润 2015年08月 流动资金 连带
5 1年 3,000.00 0.00 1,900.00
24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和润 2015年04月 流动资金 连带
6 1年 2,000.00 0.00 2,000.00
22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恩华和润 2015年09月 流动资金 连带
7 1年 2,000.00 0.00 500.00
29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15年11月 流动资金 连带
8 恩华连锁 2年 500.00 0.00 500.00
03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15年09月 流动资金 连带 3,000.00
9 恩华连锁 2年 500.00 0.00 500.00
18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流动资金 连带
10 远恒药业 - -- 2,000.00 0.00 0.00 0.00
借款担保 责任
2014年08月 流动资金 连带
11 恩华贸易 1年 200.00 0.00 0.00
19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14年09月 流动资金 连带
12 恩华贸易 1年 2,000.00 500.00 0.00 0.00
12日 借款担保 责任
2015年09月 流动资金 连带
13 恩华贸易 1年 1,000.00 0.00 300.00
15日 借款担保 责任
流动资金 连带
14 恩华和信 - - 5,000.00 0.00 0.00 0.00
借款担保 责任
流动资金 连带
15 恩华赛德 - - 5,000.00 0.00 0.00 0.00
借款担保 责任
合 计 - - - - 37,000.00 16,700.00 0 10,700.00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16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2016年2月19日发布的2016-007号公
告),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控股子
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
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被
担保的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9%。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700.00万元,占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0%,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37,000.00
5
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9%,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
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上述担保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
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
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被担保的子公司都能
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 [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
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6年2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6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