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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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恩

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药业”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234 号《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0 号文核准,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向 8 名非关联方非公开发行了 13,422,833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41.08 元,募集资金总额 551,409,979.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9,285.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6,580,693.91 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 13,422,833.00 元。上述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91 号《验资报告》验证,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人民币 485,166,833.00 元。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元

时 间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537,409,979.64

减:2015 年度项目投入 163,848,272.04

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包括除保荐、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106,226,693.85

2015 年度手续费支出 1,526.00

加:2015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64,652.12

2015 年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324,917.81

截止 2015.12.31 募集资金余额 267,923,057.68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该《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经公司 200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 2014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进行修订。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四家机构(以

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

323899991010003005000 6,000,492.14

州分行营业部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

1106020319210376077 13,856,304.84

司徐州鼓楼支行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

32001718136059002262 1,044,365.25

司徐州复兴路支行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

11110154500000752 10,021,895.45

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限公司

合 计 — 30,923,057.68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的上级机构,

具有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 可行

募集资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末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目(含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部分变 金额(2) = 状态日 益 效益 生重

更) (2)/(1) 期 大变

2016 年

国际原料药出口基

否 22,886 22,886 9,364.07 13,295.92 58.10% 06 月 30 0 否 否

地建设项目

2016 年

药品制剂制造 5#

否 12,200 12,200 1,146.89 1,146.89 9.40% 06 月 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车间项目

2016 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5,055 5,055 64.68 64.68 1.28% 06 月 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5,000 13,517.06 12,500 12,500 92.4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141 53,658.06 23,075.64 27,007.49 -- -- 0 -- --

合计 -- 55,141 53,658.06 23,075.64 27,007.49 -- -- 0 --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 55,141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53,658.07 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金额为 27,007.5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50.33%。相

关说明:1、国际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故报告期不存在实现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效益。2、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强公司的研发试制能力,提升公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司新产品研发的速度和效率,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不单独做经济评价。3、营销网络建设

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销售加强,旨在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不单独作经济效益评价。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

要是满足公司自有新产品及代理产品的营运资金需求,该项目未进行具体效益测算,故报告

期不存在实现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430号《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622.67万元。

2015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10.622.6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

2015年7月13日—7月20日期间,公司用募集资金10.622.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或进行现金管

金用途及去向 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其他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没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30 号《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06,226,693.90 元,其中

“国际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104,294,143.90 元,“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

目 ” 1,932,550.00 元 。 截 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 , 公 司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6,226,693.90 元置换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12 个

月内的现金管理产品。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托人名称 是否关联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

"领汇财富慧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有限公司徐州 否 7,000

得利" 15 日 15 日 3.28%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日增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有限公司徐州 否 1,000

利S款 24 日 26 日 3.40%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日增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12 月 年化利率

有限公司徐州 否 1,000

利S款 22 日 31 日 3.15%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63

2015 年 07 月 2015 年 09 月 年化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 否 天稳利人民币 1,000

14 日 17 日 3.50%

徐州分行 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2015 年 07 月 2015 年 10 月 年化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 否 天稳利人民币 2,000

27 日 26 日 3.60%

徐州分行 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 否 182 天稳利人 6,000

14 日 14 日 3.70%

徐州分行 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 否 天稳利人民币 2,900

27 日 28 日 3.40%

徐州分行 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2015 年 11 月 2016 年 02 月 年化利率

股份有限公司 否 天稳利人民币 800

13 日 15 日 3.40%

徐州分行 理财产品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对公结

2015 年 07 月 2015 年 10 月 年化利率

银行股份有限 否 构性存款 2015 1,000

22 日 22 日 3.40%

公司 年 JG651 期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对公结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银行股份有限 否 构性存款 2015 2,000

22 日 22 日 3.45%

公司 年 JG652 期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对公结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01 月 年化利率

银行股份有限 否 构性存款 2015 2,000

28 日 28 日 3.35%

公司 年 JG900 期

江苏省"乾元"

中国建设银行 保本型人民币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03 月 年华利率

否 1,000

江苏省分行 理财产品 2015 26 日 30 日 3.70%

年第 119 期

合计 27,700 -- --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5 年 07 月 08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是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恩华药业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审阅了相关三会文件、审阅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原始凭证与记账凭

证、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施进度;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恩华药业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博文 韩 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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