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234号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
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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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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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000 号文核
准,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向 8 名非关联方非公开发行了 13,422,833 股人民币普通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1.08 元,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承销机构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伍亿伍仟壹佰肆拾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肆分(人
民币 551,409,979.6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4,000,000.00 元,向本公司实
际缴入股款人民币伍亿叁仟柒佰肆拾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肆分(人民币
537,409,979.64 元),均为货币资金。同时扣除本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829,285.73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伍亿叁仟陆佰
伍拾捌万陆佰玖拾叁元玖角壹分(人民币 536,580,693.91 元),其中股本 13,422,833.00
元,资本公积 523,157,860.9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全部到位,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91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
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分别
设立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人民币元)
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323899991010003005000 2015-6-19 228,86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 1106020319210376077 2015-6-19 122,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 32001718136059002262 2015-6-19 135,999,979.64
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11110154500000752 2015-6-19 50,550,000.00
合计 537,409,9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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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及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 金 额
2015.6.19 募集资金净额 537,409,979.64
减:中介及上市费用(注 1)
2015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00.00
2015 年度项目支出(注 2) 38,848,272.04
2015 年度补充 2015.6.19 前垫付资金(注 3) 106,226,693.85
2015 年度手续费支出 1,526.00
加:2015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64,652.12
2015 年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注 4) 324,917.81
截止 2015.12.31 募集资金余额(注 5) 267,923,057.68
注 1:本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 14,829,285.73 元,扣除
承销商发行费用 1,400 万元后,尚需支付的中介及上市费用共计 829,285.73 元,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中介及上市费用 829,285.73 元系用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2:指 2015 年 6 月 19 日后项目投入金额。
注 3: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19 日前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为 106,226,693.85 元。系
本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30 号
审核确认后,2015 年 7 月本公司将其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4: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的款项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转回本息。
注 5:募集资金的余额中 237,000,000.00 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同保荐机构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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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徐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
复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四家机构(以下合称“专户
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
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浦发银
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 323899991010003005000 6,000,492.14
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6020319210376077 13,856,304.84
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2001718136059002262 1,044,365.25
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 11110154500000752 10,021,895.45
合计 ( 注6) 30,923,057.68
注 6:募集资金余额 267,923,057.68,存储于专户 30,923,057.68 元,其余 237,000,000.00
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明细如下:
(1)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账户余额 96,000,492.14 元,其中 9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账户余额 110,856,304.84,其中 97,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3)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账户余额 11,044,365.25 元,其中
1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4)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账户余额 50,021,895.45 元,其中 4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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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此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此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已累计投入 163,848,272.04 元,主
要用于国际原料药进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目、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5 年 7 月,公司以 106,226,693.8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前期工程的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此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此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此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3,700.00 万元,其余金额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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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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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74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75.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7,007.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发生重大变化
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国际原料药进出口基地建设项
否 否
目 22,886.00 22,886.00 9,364.07 13,295.92 58.10% 2016.6.30 0.00 否
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目 否
12,200.00 12,200.00 1,146.89 1,146.89 9.40% 2016.6.30 0.00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5,055.00 5,055.00 64.68 64.68 1.28% 2016.6.30 0.0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5,000.00 13,517.06 12,500.00 12,500.00 92.48% 2016.6.30 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141.00 53,658.06 23,075.65 27,007.49 48.98%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55,141.00 53,658.06 23,075.65 27,007.49 50.33% -- 0.00 --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 55,141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53,658.07 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金额为 27,007.49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50.33%。
相关说明: 1、国际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故报告期不存在实现的效益。 2、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强公司的研发试制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力,提升公司新产品研发的速度和效率,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不单独作经济效益评价。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销售加强,旨在促进公司产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品的销售收入增长,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不单独作经济效益评价。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满足公司自有新产品及代理产品的营运资金需求,该项目
未进行具体效益测算,故报告期不存在实现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截止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06,226,693.85 元,主要用于“国际原料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和“药品制剂制造 5#车
换情况 间项目”。2015 年 7 月 13 日—7 月 20 日期间,公司以 106,226,693.8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购买理财产品 23,700.00 万元,其余金额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