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3 号,2015 年 12
月 16 日核准),具体核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披
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
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53 号《关于核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批复》,公司以人民币 19.19 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通过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67,743,613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1,299,999,933.47 元。2015 年 12 月 29 日,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5BJA40092 号”《验资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
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根据《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
买资产(构成借壳)]暨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全部发行费用后部分用于收
购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持有的石
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51%股权和中电
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 61%股权。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北公司全额支
付收购价款 9.14 亿元。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工作
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所收购的良村热电及供热公司股权的
过户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