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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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

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4 日 、 2015 年 12 月 22 日 披 露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

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

东夏传武先生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夏传武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

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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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七名:控股股东夏传武先生、夏传武先生

与部分管理层拟设立的深圳市聚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最终工商

登记为准,简称“聚睿投资”)、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的上元

消费电子产业基金(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简称“上元投资”)、深圳市中科

祥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科祥瑞”)、王卫女士、王杏才先

生、李超先生。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价

格定为不低于 12.14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

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16 年 2 月 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7.81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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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5,897,858 股(含本数)。其中,公司

控股股东夏传武先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10%(含本数);任一

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5%(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

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2,432,7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 亿元(含

发行费用)。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夏传武 30,729,833 24,000

2 聚睿投资 7,804,097 6,095

3 上元投资 25,608,194 20,000

4 中科祥瑞 25,608,194 20,000

5 王 卫 7,682,458 6,000

6 王杏才 3,000,000 2,343

7 李 超 2,000,000 1,562

合 计 102,432,776 80,00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发行结束后,控股股东夏传武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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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其他事项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与夏传武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等协议已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尚未生效。鉴

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等进行调整,因此发行人与夏传武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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