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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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5:3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出董事 6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1 人,其

中公司董事杨经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

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

合,有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监事会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后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将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杨经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2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

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

2016-28)。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7)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修改和完善;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第二期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2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29)。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的独立意见》;

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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