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 2016--018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黄国忠先生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山水文化”)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股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
知书(2015)深福法执字第 14089、14090—1 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 司
冻 023 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福法执字第
14089、14090—1 号的主要内容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邓俊杰
申请执行丁磊、黄国忠、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
贷纠纷两案的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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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协助执行下列事项:
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黄国忠(证券账户号 A440900859)名下 2,000
万股“山水文化”社会公众股票(证券代码 600234;证券类别:无
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叁年。
黄国忠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轮候冻结以及解除冻
结的其他情况:
黄国忠先生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已处于质押状态(申请
人为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
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冻结(详见 2014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临 2014-080 号公告、2014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临 2014-087
号公告)、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
结(详见 2014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14-097 号公告)、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4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临 2014-117 号公告);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5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临 2015-023 号公告);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5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临 2015-073 号公告);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两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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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详见 2015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临 2015-115 号公告);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两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临 2015-137 号公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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