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0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推荐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都化工”)第三届监事
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
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新都化工《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按照新都化工《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大会选举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2月23日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
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6年2月23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
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2016年2月23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
028-8737342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
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必须在2016年2月23日17时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成都本地邮戳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银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7373422
联系传真:028-87373422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邮政编码:610091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
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
情况等,可另
附纸张)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注: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