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曼股份,证券代码:300162)
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
牌。2015 年 11 月 27 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094)。股票停牌期间,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及深圳市高清数字电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100%的股权,其中约 50%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约 50%的对价
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上市
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华视新文化 100%的股权。
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
交易尚需相关方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
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