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旅游
股票代码:600749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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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旅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旅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西藏旅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部分,西藏旅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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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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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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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自然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公司、西藏旅游、上市公司 指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重组、重组交易 西藏旅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孙陶然等46名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拉卡拉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
重组报告书(草案)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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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胡波
姓名:胡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422725********0819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邮政编码:610042
2、胡彪
姓名:胡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422725********631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
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邮政编码:6100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
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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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胡波与胡彪为兄弟关系,胡波与胡彪于2015
年7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声明》,声明“在本次购买西藏旅游股
份的行动中,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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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孙陶然等4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拉卡拉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而导致的。上述重组成功实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而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是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一部分,该重组交易尚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
计划。但在未来12个月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信息披
露义务人有可能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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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西藏旅游股份
18,913,926股,占西藏旅游总股本的10.000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西藏旅游股份仍为18,913,926股,仍占西
藏旅游现有总股本的10.0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由于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孙陶然等46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拉卡拉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如果重组
成功实施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有关该次重组的详细情
况请参见上市公司2016年2月6日公告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该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将由189,137,931股变更为939,808,149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原先的10.0001%被动下降
至2.0125%,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是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一部分,该重组交易尚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10月16日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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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裁定书》﹝(2015)拉民二初字第36-2号﹞,就原告国风集团于2015
年9月21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被告胡波、胡彪、西藏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行为保全的申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一、禁止被告胡波、胡彪于本案判决生效前行使:自行或通过第
三方行使其持有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投票权、提案
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二、禁止被告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前配合被告
胡波、胡彪行使第一项中相关股东权利,并不得接受申请、不得向有
关单位提交申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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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即上市公司公告重组报告书(草案)之日2016
年2月6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比例
(元) (股)
2015年9月8日
胡彪 竞价交易 - 14.66 776,951 0.4108%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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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
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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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胡波(签署)
胡彪(签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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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晓龙、潘丽萍
3、电话:0891-633 9150
传真:0891-633 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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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西 藏 旅 游 股份 有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林廓东路 6 号
股票简称 西藏旅游 股票代码 600749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区 天 府 大 道 北 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胡波、胡彪
册地 1480 号拉德方斯大
厦西楼 50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 加 □ 减 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选)
与 □ 其他 √(上市公司重组股本将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不变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18,913,926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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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7.9876%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8,913,926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2.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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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
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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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胡波(签署)
胡彪(签署)
201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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