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
年3月19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
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
一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 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
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1、推荐人应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之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
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
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
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1777787
联系传真:028-6177778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
邮政编码:611743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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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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