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5 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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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70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86,943,620 股

新股。截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1,173,020,525 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共计 7,999,999,980.5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亿玖仟

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伍角整)。上述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已由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缴存本公司在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开立的账号

为 410100195524906 的验资专户中,金额为 7,964,499,980.5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

亿陆仟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伍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 人

民币 59,476,736.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0,523,244.49 元(大写:柒拾

玖亿肆仟零伍拾贰万叁仟贰佰肆拾肆元肆角玖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

验字(2015)第 05007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980.5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3,550 万元后,余额 7,964,499,980.50 元已于 2015

1

年 11 月 13 日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

公司分别与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

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

浦支行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

协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1,346.46 万元(含利息收入 930.54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日的存储余额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410100195524906 7,964,499,980.50 3,018,041,211.13

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

8110701013200212881 7,540.47

有限公司 华大厦支行

东旭(昆山)显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

459867844796 95,415,840.66

材料有限公司 浦支行

合 计 7,964,499,980.50 3,113,464,592.26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1661 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包括东

旭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5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6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03,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7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10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

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 5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2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3,880万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6,800万元后,余额497,080万元已于2013年4月3日由主承销商广州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日的存储余额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02020129300366037 4,970,800,000.00 1,030,679.78

限公司 石家庄桥西分行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101560025630530000 120,821.70

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

合 计 4,970,800,000.00 1,151,501.4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5.15万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产的25,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78.28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115.15万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86,034.0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86,034.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2015 年度: 486,034.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实际投资

状态日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承诺投 实际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期(或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资项目 资项目 金额 金额 截止日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项目完

的差额

工程

度)

第 5 代 第 5 代

TFT-LCD TFT-LCD

用 彩 色 用 彩 色

滤 光 片 滤 光 片 300,000.00 300,000.00 10,708.42 300,000.00 300,000.00 10,708.42 289,291.58 3.44%

(CF)生 (CF)生

产 线 项 产 线 项

目 目

收 购 旭 收 购 旭

飞 光 电 飞 光 电

177,000.00 177,000.00 169,591.67 177,000.00 177,000.00 169,591.67 7,408.33 100.00%

100% 股 100% 股

权 权

收 购 旭 收 购 旭

新 光 电 新 光 电

198,000.00 198,000.00 184,196.98 198,000.00 198,000.00 184,196.98 13,803.02 100.00%

100% 股 100% 股

权 权

补 充 流 补 充 流

125,000.00 125,000.00 121,537.00 125,000.00 125,000.00 121,537.00 3,463.00 97.23%

动资金 动资金

总计 800,000.00 800,000.00 486,034.07 800,000.00 800,000.00 486,034.07 313,965.93

注: 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的原因: 第5代

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

289,291.58万元,原因是由于项目刚开始建设,部分合同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所致;收购旭飞光电、旭新光电100%股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

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股份收购款尚未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较承诺投资金

额少3,463万元,原因是由于扣除了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550万元,加上利息收入

87万元,累计影响数为3463万元。

4

公司2015年12月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募集资金10,708.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5)第5037号

验证。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3,8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71,469.5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13 年度: 447,458.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2014 年度: 23,791.98

2015 年度: 21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实际投资 可使用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状态日

承诺投 实际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期(或截

资项目 资项目 金额 金额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止日项

的差额 目完工

程度)

芜湖光 芜湖光

电平板 电平板

显示玻 显示玻

496,106.40 496,106.40 471,469.53 496,106.40 496,106.40 471,469.53 24,636.87 2016 年

璃基板 璃基板

生产线 生产线

项目 项目

总计 496,106.40 496,106.40 471,469.53 496,106.40 496,106.40 471,469.53 24,636.87

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24,636.87万元,原

因是由于项目尚未完工,部分合同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条件所致。

公司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从“芜

湖光电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496,106.40万元中,使用25,000.00万

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5.0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

5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截止日投 实际效 是否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累计实

资项目累 益 达到

现效益

计产能利 预计

序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5 年

项目名称 用率 效益

号 度 度 度 度

第5代

TFT-LCD

用彩色滤 不适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光片(CF) 用

生产线项

收购旭飞

2 光电 不适用 3,666.98 8,456.28 15,653.11 3,713.59 3,713.59 是

100%股权

收购旭新

3 光电 不适用 2,334.88 5,542.05 8,662.77 2,680.64 2,680.64 是

100%股权

补充流动 不适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用

注:1、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没有对项目作出效益承诺;

2、收购旭飞光电100%股权,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旭飞光

电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66.98万元、

8,456.28万元、15,653.11万元,旭飞光电2015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3,713.59万元。

3、收购旭新光电100%股权,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承

诺:旭新光电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334.88万元、5,542.05万元、8,662.77万元,旭新光电2015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

2,680.64万元。

6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

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目 承诺效

目累计 现效益

序 项目名 产能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号 称 用率 度 度 度

G6 平板

显示玻 由于项目未完全投

1 93.50% 不适用 不适用 32,015.10 34,258.70 66,273.80

璃基板 产,不适用

项目

注:1、截至2015年12月底,本项目1-5线实现投产销售, 6-10线正在建设当中,

项目总体效益尚未达到项目可研报告中的预计水平。随着剩余5条生产线陆续建成投

产,规模效益有望显现,本项目预计将会进一步提高收益。

2、上表中的累计产能利用率系已建成投产的1-5线的产能利用率。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各定

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

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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