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413 200413,股票简称:东旭光电 东
旭B)自2016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关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
东旭 B,代码:000413、200413)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现将复牌详细情况提示如下: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 2016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
旭 B,代码:000413、200413)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代码:000413、200413)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星
期一)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