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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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证券代码:002114 公告编号:2016-1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1、证券名称:罗平锌电

2、证券代码:002114

3、股票交易异常情形: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16 年 2 月 3 日、4 日、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罗平锌电”,股票代码“002114”)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暨收购资产事项继

续停牌的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

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2、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700 万股(含 5,7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约 89,483.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1)收购宏

泰矿业 100%股权;(2)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3)补充流动资金。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公告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公

1

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3、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再次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等有关议案。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

关公告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有关议案。

5、201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监会受理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

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6、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原来预计的盈利 500-1200 万元修正至盈利

1,600 万元-1,900 万元。

7、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经向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10、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二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2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重大风险详见《云南罗平锌电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重要提示”。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5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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