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70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 1,173,020,525
股,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共计 7,999,999,980.50 元。上述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
后金额为 7,964,499,980.50 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缴存至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 59,476,736.01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0,523,244.49 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 05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15 东旭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5 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一次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1,000 万张),票面金额为面
值 100 元/张,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在
其存续期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
1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
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为 6.00%,募集资金总额 10 个亿,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已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缴
存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694218304 的验资专户中,金
额为 987,000,000.00 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
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 05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1661 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向包括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5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6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3,8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7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96,106.4 万元,已于 2013 年 4 月 3 日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 5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486,034.07万元,累计募集资金
共使用486,034.0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1,346.46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1,346.46万元(含利息收入930.54万元)。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218.94万元,累计募集资金共使
用471,469.5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5,115.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5.15万元,全部为银行利息收入。为提高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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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
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与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
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金
浦支行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 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
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经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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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分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同意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分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重新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监管保荐机构由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1,346.46 万元(含利息收入
930.54 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存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储余额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锦州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410100195524906 7,964,499,980.50 3,018,041,211.13
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110701013200212881 7,540.47
有限公司 富华大厦支行
东旭(昆山)显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459867844796 95,415,840.66
材料有限公司 金浦支行
合 计 7,964,499,980.50 3,113,464,592.26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5.15万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产的25,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的存储余额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402020129300366037 4,970,800,000.00 1,030,679.78
限公司 石家庄桥西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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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101560025630530000 120,821.70
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
合 计 4,970,800,000.00 1,151,501.4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486,034.07万元,用于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
生产线项目、收购旭飞光电100%股权、收购旭新光电100%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说明附件1。
2、15东旭债
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10亿,扣除发行费后的9.87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218.94万元,全部为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
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说明附件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或置换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0,708.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5)
第5037号鉴证报告验证。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无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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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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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
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
800,000.00 募集资金总 486,034.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486,034.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额
已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 截至期末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前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更 计投入金额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项 (2)
=(2)/(1) 期 化
目
承诺投资项目
第 5 代 TFT-LCD 用彩色滤
光片(CF)生产线项目
否 300,000.00 300,000.00 10,708.42 10,708.42 3.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完成
收购旭飞光电 100%股权 否 177,000.00 177,000.00 169,591.67 169,591.67 95.81% 2015 年底 4547.30 111.71 %
否
收购旭新光电 100% 完成
否 198,000.00 198,000.00 184,196.98 184,196.98 93.03% 2015 年底 3923.03 否
股权 128.11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5,000.00 125,000.00 121,537.00 121,537.00 97.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0,000.00 800,000.00 486,034.07 486,034.07 60.75% 8,470.33
超募资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800,000.00 800,000.00 486,034.07 486,034.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第 5 代 TFT-LCD 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部分产线正在建设,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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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10,708.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财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光华会计师事务处(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5)第 5037 号验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专项账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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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
503,880.00 募集资金总 218.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471,469.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额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项目和 已变更项 募集前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目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大变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芜湖光电平板显
示玻璃基板生产 否 496,106.40 496,106.40 218.94 471,469.53 95.03% 2016 年底 34,258.70 不适用 否
线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6,106.40 496,106.40 218.94 471,469.53 95.03% 34,258.70
超募资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496,106.40 496,106.40 218.94 471,469.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投产、分期实现效益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未全部投产,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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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25,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5.04%)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于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专项账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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