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调整
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独立董
事郭云沛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晓东先生组成,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担任,具体个人情况
如下:
王福胜先生,1964 年出生,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哈尔
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云沛先生,194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编辑,曾任中国医药
报社副总编,北京卓信医学传媒集团副总经理、执行总裁,北京玉德
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医药界 E 药经理人》杂志社出品人。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
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士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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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德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医药
界 E 药经理人》杂志编委会主任。
孟晓东先生,197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
公司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三精制药监事,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民同泰副董事长。
二、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具体如下:
(一)2015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四)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
2014 年度审计服务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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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
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
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2、报告期初,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4 年的审计
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
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 2015 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及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
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
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在注册会
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再次审阅
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重
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
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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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
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
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
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
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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