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为完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
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一)按照内部控制缺陷的本质分类,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1、设计缺陷是指企业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的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并不
合理及未能满足控制目标。
2、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合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但在运作上没有被正确地执
行。
(二)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做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
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内部
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
额作为衡量指标。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潜 潜在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
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收入总额的 2%
资产总额潜 潜在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资 潜在错报≥资产
在错报 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2% 总额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
后,并未加以改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
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存在的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500 万元以下 500 万元-20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20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元) (含 2000 万元)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
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
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三、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