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售股权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经申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1 月 16 日、1 月
23 日 、 1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具体事项并申请公司
股票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尤夫
股份,证券代码:002427)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自停牌以来,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各项工
作。控股股东与收购方已进行多次沟通、谈判,目前双方正在商讨《股权转让协
议》具体细节。同时,收购方已聘请了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
地推进该事项的各项工作。近日收购方聘请的律师已对控股股东进行了现场尽
调。
二、延期复牌原因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比例达到了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界限,符合《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二)
项第 3 款: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之情况;且此次拟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需时间长。鉴于此,为做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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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权转让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
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期限,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内(即在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披露股权转让具体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因
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三、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各
项工作,并将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一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及时披露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如控股股东在停牌期限内终止该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股权转
让事项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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