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代码:2016-014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圣亚欢乐海岸(瓦房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以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已经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拟在瓦房店市李官镇境内投资建设“大白鲸世界
海岸城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瓦房店大白鲸世界项目”),该项目包括:文化产业
园区;斑海豹海上繁育及科研基地;渔业码头及渔业服务配套;海滨及水上娱乐
项目;室内嬉水乐园及酒店、汽车旅馆项目;生态观光农业项目。公司按照相关
要 求 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及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大连圣亚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4)及《第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0)。
按照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
公司应在框架协议书签订后在瓦房店市境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
责任公司(即项目公司)。为有效落实上述协议内容,推进公司“大白鲸计划”产
业链的实施,推动瓦房店大白鲸世界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公
司以货币资金投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在瓦房店市设立全
资子公司。该公司设立后,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和
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为:圣亚欢乐海岸(瓦房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为准)。
2、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3、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4、经营范围:文化产业园区;斑海豹海上繁育及科研基地;渔业码头及渔
业服务配套;海滨及水上娱乐项目;室内嬉水乐园及酒店、汽车旅馆项目;生态
观光农业项目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瓦房店市(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是公司全
面落实和实施“大白鲸计划”产业链计划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开发将进一步丰富
公司产品线,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优质资源奠定良好基础,能够有效促进公司经
营及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和实施,对公司的新业务布局和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
响,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 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着市场、行业、管理等各方面
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能
力,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优化业务结构,
积极满足行业及市场需求;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经营。
五、其他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肖峰先生
负责办理与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的事宜。
4、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和审批程序,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