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
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贤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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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6,177,179.40
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9,569,692 股
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43
元(含税),共计 101,468,465.96 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汪胜、杨开、陶涛就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
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既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需要,又有利于投
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3、我们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更新改造工程计划的议案;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情
况,计划对所属排水公司、宗关水厂及白鹤嘴水厂等单位实施部分设施设
备更新改造。内容如下:
1、排水公司机电、自控等设备更新,计划费用 1687.22 万元;
2、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改造,计划费用 399.36 万元;
3、排水公司土建工程,计划费用 87.50 万元;
4、排水公司办公设备、生产备品备件采购等,计划费用 295.45 万元;
5、排水公司更新 3 辆通勤车辆,计划费用 75 万元;
6、宗关水厂 3#滤池改造,计划费用 2800 万元;
7、宗关水厂机电、自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费用 683.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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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白鹤嘴水厂机电、自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费用 317.80 万元;
9、水务环境公司办公设备更新,计划费用 11.20 万元;
10、公司机关新增 OA 办公系统及办公设备更新,计划费用 120 万元;
11、公司节能减排及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计划费用 60 万元。
另宗关水厂排污口迁移工程、5#取水泵船高压配电系统更新、取水区
域护坡整治及白鹤嘴水厂取水潜水泵机组更新、110KV 主变更新、滤池泵
房工业控制系统 PLC 改造等项目未在 2015 年完工,拟在今年竣工结算,
计划费用 680.82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拟在 2016 年安排更新改造工程资金共 7218.05 万元。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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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成了《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5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 2015 年的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现对该所从事年报的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在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审计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第一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与其协商确定了 2015 年度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公司年度报告审核注册会计师向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了其年报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和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中审众环正
式进场后,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提交的关于年报审计的督促函及时予以书面回复,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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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21 日如期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报的审计初稿。在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召开的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中审众环向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有效
的沟通,并对其年报审计意见达成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
工作勤勉,能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表现出应有的职业素养
和敬业精神;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是严格按照国家审计业务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的,该所出具的“武汉控股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全面、客观、真
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情况,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各项工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对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
况进行汇报说明。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根据该所 2015 年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
水平,拟支付该所报酬 70 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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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根据该所 2015 年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
水平,拟支付其 2015 年度内控审计费 12 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
决策管理效率,公司对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6 日临 2016-016
号公告)
1、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贤兵、周强、王静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何愿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汪胜、杨开、陶涛就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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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13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增长,主营
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量加大,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
工作强度明显增加。现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及参照本省市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基础上,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每年人民
币 3.36 万元(税后)提高到每人每年人民币 5.00 万元(税后)。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二、三、四、五、八、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及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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