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090004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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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090004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
达公司”)管理层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
定。光韵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光韵达公司上述认定中所述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
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
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我们认为,光韵达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桑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2005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深外资南复〔2005〕0544
号文批准,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5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字第 111176 号),经营期限 30 年,注册资本美
元 36 万。
2005 年 10 月 25 日,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本公司,注册资金美元 36 万,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
有限公司各占 50%的出资。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
以现金出资,业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5 年 12 月 05 日出具广
深所验字(2005)第 110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10 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增加注册资本美元 34 万,
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增资的 50%。深圳市
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
元 70 万,业经深圳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7 年 1 月 17 日出具深清验
字(2007)第 002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9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美元 30 万,其中各股东以货币出资美元 6 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美元 24
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 100 万,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
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50%。
2007 年 12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美元 210 万,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108.10 万﹑新辉科技
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27.50 万﹑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68.20 万﹑深
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美元 6.20 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 310
万,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51%,新辉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 25%,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2%,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持股 2%。
2008 年 2 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公司原港资股东新辉科
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决定按
美元与人民币 1:7.5 的汇率折算转让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并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 “深外资南复[2008]0098 号”文件
批复本公司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变更并领取深圳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1775),经此次
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5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9 月 1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50,000 元,由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
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自然人股东陈烜、龚清
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00
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17 日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本公司申请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出
具的深鹏所审字[2008]983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 200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净
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净资产 5000 万元人民币按每股 1 元折
为 5000 万股,其余部分转为资本公积。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第
1856658 号变更通知书核准变更,同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501121775。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50,000,000 元,其中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
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 65.50%、28.00%、4.00%、0.85%、0.75%、0.30%、0.25%、
0.25%、0.10%。
根据公司 2009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201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5 号文” 《关
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7,000,00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7,000,000.00 元。上述增资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7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的《关于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共 55.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65 元/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210,000.00 元。上述增资业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
480902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
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回购注
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唐小毅等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39,150,000.00 元。
所处行业:电子信息业
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激光切割,激光钻孔,
激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精密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陶瓷元器
件、复合材料零件及相关电子装联产品等,经营进出口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或劳务
公司主要涉及激光切割、激光钻孔业务、LDS 天线及 3D 打印业务,目前的
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以及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激光
钻孔服务、LDS 天线及 3D 打印业务。另外,根据客户的要求,公司还生产部分
激光模板的附属产品,主要包括在客户生产过程中配合激光模板使用的线路板托
盘、夹具、载具等。这些附属产品以机械方式加工,不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生产的激光模板全称为 SMT 激光模板,是电子产品 SMT 生产过程中
使用的印刷模具。公司目前生产的精密金属零件主要有模轮组件及精密光栅等。
在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服务方面,公司率先将紫外激光技术应用于柔性线路板
(FPC)制造行业,目前开展的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服务包括柔性线路板外形切
割、覆盖膜开窗和软硬结合板剥离等。在激光钻孔服务方面,公司提供利用紫外
激光、CO2 激光进行线路板、高密度互联板、高低温陶瓷等材料的高精度钻孔
服务。
二、 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
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
监督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全体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三、 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一) 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
内部规范,并通过严格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
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
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
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本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制度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
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
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
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以战略创新为方向、以组织创新为保障、以技术创
新为手段、以市场创新为目标,始终专注于精密激光创新应用,引领精密激光制
造的发展方向,执着于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跻身中国精密激光创新应用服务
商领导者之列。
5、组织架构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董
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自设立以来,各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
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下附组织架构图表)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研发总监 营运总监 财务总监
100% 100% 100% 100% 70% 100% 100% 100% 5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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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电 3 L H 东 苏 天 厦 杭 光 昆 香 上 武
券 子 D D D 研 财 莞 州 津 门 州 韵 山 港 海 汉 审
S 公共事务平台
事 事 I 发 务 光 光 光 光 光 达 明 光 医 光 计
事
务 事 事 部
业 业 中 韵 韵 韵 韵 韵 激 创 韵 疗 韵 部
业 业
部 部 部 心 达 达 达 达 达 光 达 达
部 部
55%
行 综
政 合 韩
人 办 国
事 公
光
室
部 韵
达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本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
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
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
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
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
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公司员工聘
用、培训、调岗、升迁、离职、休假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以加强上下级员工之
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实现公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并通过评
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1. 行业风险
近两年,全球经济持续疲软,实体经济日益艰难;而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
在不断攀升。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电子行业的企业,行业的景气度不佳,以
及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对公司均会带来一定的行业风险。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的优势行业,行业未来仍然值得期待。虽然目前国内
整体经济仍处于下滑的态势,但公司在各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外利用公司的
网络布局、品牌等优势加大销售力度,提升市场占有率;发掘开拓精密激光应用
新领域,大力发展新项目,以实现对公司业绩的补充和提升;对内加强内部统筹
管理,划小经营单位,考核各项业绩指标,注重成本管理,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
定、有序的发展。
2. 综合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的风险
现阶段公司管理结构相对简单,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实施精细化管理
策略的要求,管理半径加大,加上新入新领域的跨行业管理,未来公司在机制建
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
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公司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借鉴并推广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
经验,致力于同步建立起较大规模企业所需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
3. 人力资源建设与激励机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人力资源体系规划及激励机制的重要性日益突
显,各类新人尤其是中高端人才等逐步到位,但人才培训与文化磨合有一个过程,
如磨合效果未达预期,可能会影响公司既定计划与目标的实现。为此,公司继续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了选人和用人机制,搭建了人才培养体系;引
入职业发展双通道,完善员工考评体系。
(三)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
递范围,要求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公司在运营管理
过程中建立了快速、流畅、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利用公司网络化办公系统等现
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
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通过互联网及时地反映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的结果,有利于财务会计系统准确、从而为内部控制管理、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信息流迅速、准确、有效的流动又保证了各内部控制环节有效运行。
(四)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
围之内。具体而言,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要求,对销售与收款流程管理、
采购与付款流程管理、生产与仓储流程管理、人事与薪金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
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 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个部门、业务流程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
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如《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
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
币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非生产部分物品购入由经办人之外的另一人进行验收或
证明等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
度规定,采取较为严格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由各
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重要项目例如大额工程款、房屋、
土地、对外捐赠或支付金额较大等,需总经理审批;对重大交易、股权投资、非
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贷款等)作为重大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
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完整、适
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如《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会计
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
安全性。 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
员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
作用,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
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财务部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
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实物资产确定保管人或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人员不
得接触和处置资产,分别实行按月或半年度进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综合运用生产、购销、财务等方面的信
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及时
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员工自评、直接
主管考评、部门总监(经理)考评、行政人事部考评、关联部门考评结果汇总及
核查,对全体员工、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调薪、
年终双薪、培训、岗位轮换、晋升等相挂钩。
(7)独立审计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合法,提高生产经营活动效率和效果,保
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就一些重要控
制循环进行独立审计,如:财务授权及执行情况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审计、仓储
及生产管理审计、子公司经营审计等等。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重要的购买和
出售资产事项、对外担保、重要关联交易、资金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和内控制度
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想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汇报。
2. 重点内部控制
(1)对外投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使对外投资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能
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
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2)对外担保管理控制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程序、管理、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等。
(3)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需
进行披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关联交易控制缺
陷。
(4)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的相关规定,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用已销户。2015 年度无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5)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公司制定
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向子公司委派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指导及监督;公司要求子公司执行与公
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等。同时,公司建立了对各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评体系,有效
地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
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
制度规定,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
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根据
制度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
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
司的利益。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进行
工作。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和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的进行,明确了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遵
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性等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
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独立的审计与监督。
2015 年度,公司审计部通过观察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询问相关人员实际
操作流程中的操作方法及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检查各流程资料,包括凭证、合同、
银行对账单及其他流程单据、复核各部门提供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对实物资产进
行盘点等方法,对各业务部门在各项经营活动、资金管理中是否遵照制度执行、
募集资金是否按照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是否需要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或
修改,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各方面进行了审计。对监督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尚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在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方面,对制度的及时完善工作认识不充分,需要加强修订力度
等;全面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客户信
用管理与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加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
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建
设,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使公司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
度化、规范化;认真查找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并予以整改,加强公司内部
控制的执行力度;完善内部监督,形成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问责机制,
对相关责任人就各自职责范围和任职期间内未能勤勉尽责的,追究相应责任。
从审计结果来看,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关键节点和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完善,职责明确,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亦不断的依据国家颁布
的法律法规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严格的规定和控制,管
理较为规范,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项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五、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
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完整。
公司 2015 年实现了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并且新设了多家子公司,在此过
程中,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做出全面
的调整。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情况,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
施。公司将根据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市场状况、风险承受度等战略发展方向,
及时修改和完善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将加强内控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评和
整改措施,保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2016 年公司计划从以
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继续加强对《公司法》、《会计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内部控制指引及上市公司相
关规则的宣传和学习。
2、大力加强员工培训工作,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行。通过组织员工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基本规范和公司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公司员工对内控工作
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并通过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来培养公司的员工,提高员
工的素质,促进其主动参与内控制度的宣传和实施。
3、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特别是加强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及
控制,并通过将内部审计制度化、日常化,真正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为公
司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提供重要保证,使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得以有效
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综上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
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深化各项内控管
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与时俱进,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二月四日
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燕侠
日 期:2016.2.4 日 期:2016.2.4 日 期:2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