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16年2月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
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层在2015年度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虽
然受市场大环境因素影响,未能实现有效增长,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王肇文先生、王红波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5,775,923.43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0.58%;实现
营业利润25,665,233.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4%;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26,154,796.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2%。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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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无保留意见,《2015年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应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
24,329,203.8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54,796.9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13,859,228.3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85,922.8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29,345,552.8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40,118.21元。
考虑到公司处于发展阶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较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
公司与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截止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3,942,954.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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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
计单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
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16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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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
及承兑汇票等,各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授信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授信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和授信额度,出具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以及申
请银行贷款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侯若洪先生
代表公司签署与此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出具了意见:2015年
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有所下滑,但是各高级管理人员在分管工作范围
内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公司2015年度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
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
规定。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使公司经营范围与实际主营业务更加匹配,日常办理业务更加方便,董事会
一致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激光切割,激光
钻孔,激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精密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陶瓷元器
件、复合材料零件及相关电子装联产品;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激光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供激光切割、激光
钻孔、激光焊接、激光表面处理、激光快速成型、三维打印,生产和销售激光三维电路
成型产品、激光快速成型产品、三维打印产品、精密激光模板、精密金属零件、陶瓷元
器件、复合材料零件及相关电子装联产品;进出口业务。(以办理变更备案时,审批部
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因变更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详见附件《〈深
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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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3月2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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