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奥维”)存在
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上述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经公司 201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孙金女士、李晔女士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
联董事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预计 2016 年度金额 201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中科奥维 ≤2,000 万元 202 万元
采购原材料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暂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高歌路 6-2 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注册资本:3,077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金
经营范围:无线模块、无线网关、无线路由设备及无线传感器等无线网络产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设施),网络系统集
成及综合布线,网络设备维护维修(现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60.36 万元,净资
产 1,155.94 万元,营业收入 614.45 万元,净利润-844.0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金持有其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陶林持
有其股权并担任监事职务,公司董事李晔、高级管理人员游强、吕琦、李继芳持
有其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
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科奥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
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
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经济规
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
次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6 年预计与沈阳中科奥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进
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
面影响。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