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 7 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在关联
董事罗云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
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长罗云先生同时担任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的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三)款的规定,宜宾市商业银行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
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宜宾市商业银行:住所: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 1 号;注册地:
宜宾市; 法定代人:胡岷;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税务
登记证号:91511500797856366D;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
宜宾市商业银行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7 日,是在原宜宾市
城市信用社单一法人基础上改制设立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7,205.68 万元,净利润 18,533.30 万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是 239,098.48 万元(未经审计数)。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宾丰源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源盐化”)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2016 年度宜宾丰源盐化有
限公司拟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在银行同期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完全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市商业银行是本地商业银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向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提交 7 届 3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
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事前审阅和核查。我们认为,向宜
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
该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