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麦克奥迪(厦
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麦迪电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麦迪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麦迪电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70 号”文核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0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29,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72.0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27.98 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5,622.98 万元。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 020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将全部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麦迪电气已列入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201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 1,1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5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2013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将 2,5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及 201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至 2016 年 01 月 31 日,公司尚未列入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2,651.71 万元。
三、本次拟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在产品等基础存量相应增加,
铺底应收款也相应增加,使流动资金面临压力,需要进行补充。如果依赖银行贷
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负担,而且由于贷款需要审批等程序也会影响公
司的运营效率。
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作出如下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拟使用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基准利率(4.35%)
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69.60万元,有利于提高市场拓展速度,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02 月 0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该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
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麦迪电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麦迪电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
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形成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麦迪电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并经全体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麦迪电气超募资金总额为5,622.98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为1,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
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
5、麦迪电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
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
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上述核查,国金证券认为麦迪电气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是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国金证券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强林 庄海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 年 0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