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

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司就本次

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采取了期现结合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且日趋

成熟、稳定。在期现结合的业务模式下,公司不是单独考虑现货或衍生品业务的

盈亏,而是综合考虑期现结合的盈亏情况,即现货业务和期货业务整体收益是公

司盈利能力的完整体现。

从非经常性损益构成看,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1-8 月(以下简称“报

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从事期货交易业务实现的净损益。近年来在大

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现货收益与期货收益呈现显著的负相关

关系,经营利润主要通过期货端实现,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扣非后的每股收益变动情况仅体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现货

收益的影响,无法从整体上反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经

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

因此,公司认为扣非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更能准确、完整地反映

出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扣非前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也能更好地体现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的如意

集团 2014 年、2015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4

年期初完成,上市公司在 2014 年度、2015 年 1-8 月的备考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交易后公司总股本的每股收益为 1.69 元和 1.88 元,

高于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8 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

每股收益 1.15 元/股、1.30 元/股。

具体影响如下:

备考前 备考后

项 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8 月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1.15 1.30 1.69 1.8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1.54 -1.37 -2.26 -1.99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于上年度的变动分析

1)主要假设条件

①假设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除公司不存在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为 44.36 元 / 股 , 发 行 数 量 为 67,141,569 股 ;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为

1,316,414,052 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44.36 元/股,发行数量为

29,675,700 股。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发行数量的判断,最终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数量为准。

②假设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等于 2015 年度、2016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即远大物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5.58 亿元和 6.46 亿元。由

于远大物产为上市公司经营主体,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经营利润来源于远大物产,

因此假设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远大

物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乘以上市公司持有远大物

产股权比例。

③假设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次发行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与备考前公司 2015 年 1-8 月归属于母公司

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一致;2016 年度(本次发行后)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与备考后公

司 2015 年 1-8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一

致。

④假设公司在 2016 年 3 月底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⑤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⑥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

产的影响。未考虑 2016 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

素。

⑦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和上一年每股收益测算如下:

2016 年度

项目 201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202,500,000 202,500,000 299,317,269

假设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16 年 3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016.00 33,592.00 64,600.00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 1.43 1.66 2.35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 1.43 1.66 2.28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59,468.11 68,846.60 133,018.15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52.11 -35,254.60 -68,418.15

(万元)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1.50 -1.74 -2.49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1.50 -1.74 -2.49

从本次重组前后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看,扣非前每股收益显著增加,而扣非

后每股收益出现摊薄情形。结合公司期现结合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扣非前每股收

益变动情况,更能体现真实的盈利情况,公司认为本次重组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

力,增厚每股收益。

二、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大幅增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

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利润为负,每股收益出现摊薄情形。未来若远大物

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亦或期现结合业务模式下利润更多产生在衍生品端,则公

司扣非后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重组的合理性

1、远大物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远大物产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经从传统的现货贸易商发展成为大宗商品交

易商,即以现货为基础,以期货工具为手段,通过期现货有机结合,规避价格风

险,拓展销售渠道,获取商业利润,并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价值服务。远大物产

多年来在营销渠道和网点建设上的精耕细作,使得公司拥有顺畅的现货营销网络,

以利于加快现货贸易的周转。辅以商品期货衍生金融工具,是在规避现货价格风

险的同时,着力培育大宗商品期现结合的交易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形成完整的

期现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通过期现货交易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促进,使得远大

物产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远大物产营业收入分别为 363.07 亿元、451.94 亿元和 456.37 亿元,

实现净利润 0.69 亿元、1.56 亿元和 6.01 亿元。未来,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以

及远大物产各项经营措施的逐步落实,远大物产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有望获得

进一步提高。

2、上市公司对远大物产持股比例较低,不利于上市公司及远大物产长期健

康发展

如意集团为控股型上市公司,远大物产是如意集团最核心的成员企业。除远

大物产之外,如意集团其他主营业务和资产规模占比较小。由于上市公司对远大

物产持股比例较低,仅为 52%,不利于上市公司及远大物产长期健康发展。

另外,远大物产所处大宗商品流通行业领域具有资金需求大的特点,在资金

短缺和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低的情况下,远大物产近年来主要依赖债务融资获得

资金,致使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较高,资本金缺乏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

彻底解决。

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低和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远大物产近年现金分红较少,

不足以弥补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导致上市公司无法进行现金分红,进而影响

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同时不能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证券等再融资方式为远大

物产补充资本金,限制了上市公司及远大物产的持续发展,不利于盈利能力及核

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

3、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权能够提升如意集团的持续盈利能力

远大物产作为上市公司核心成员企业,为上市公司贡献绝大部分的收入和利

润。本次交易后远大物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显著增加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均将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理顺上市公司及远大物产股权关系,推动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大物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

公司对远大物产的控制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实现上市公司资源的

更有效配置以及完成母子公司利益的完全一体化,促进远大物产与上市公司共同

协调发展。

远大物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远大物产现金分红不会直接导致

上市公司现金大量流出,从而为上市公司更好实施现金分红创造条件。此外,所

有权与经营权理顺有助于分红政策的实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

上市公司通过实施现金分红不但可以维护上市公司形象,更能顺利打通利用资本

市场进行融资的渠道,通过再融资解决长期困扰远大物产资本金短缺的问题,有

利于业务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丰厚的投资回报。

5、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激发管理层经营积极性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主要为远大物产的管理团队,是远大物产的重要经营

管理者。本次收购交易对方所持远大物产 48.00%股权的交易,管理团队所获对

价的主要为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大物产管理

团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有益于进一步增强远大物产主要管理层与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一致性,降低管理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优化上

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积极性,努

力实现最佳经营业绩,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二)本次配套融资的合理性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远大物

产 48%股权,远大物产 48%的股权作价 350,400.00 万元,其中需以现金形式支付

52,560.00 万元。为了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并购重组的整合效果、

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2、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

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交易中,公司需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为 52,560.00 万元,同时,还

拟募集 54,000.00 万元用于增资远大物产偿还有息负债,募集 20,000.00 万元用

于增资远大物产投资设立亚太运营中心(新加坡)项目,募集 5,081.41 万元用

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增资远大物产补充营运资金。上述金额如通过公司自有资

金进行支付,将会对公司财务结构造成重大压力。基于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财务

状况的综合考虑,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上述资金。因此,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3、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 641,199.15 万元,

标的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 640,179.13 万元,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标的

公司构成。

标的公司的账面货币资金中,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367,241.12 万元,主要为公司期货等衍生工具保证金、贷款质押保证金、银行

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非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72,938.01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及偿还到期的借款。2015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384,917.74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 282,799.47

万元;2015 年 1-8 月,标的公司发生财务费用 17,132.96 万元,标的公司需要

保持合理金额的货币资金以满足短期借款偿付和支付借款利息的需要。

远大物产所属的大宗商品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本存量、资金

需求量大,随着大宗商品流通形势的变化,业务往来频率、信息化程度大大提升,

资金流逐步成为大宗商品供应链发展的最大瓶颈,行业特点决定远大物产日常经

营活动需要准备较多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报告期

末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同时,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保持一定的货币资金存量、防止流

动性风险。

4、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中 54,000.00 万元用于偿还远大物产有息负债。远大物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85.50%、83.12%、84.86%,显著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资产

负债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率

序号 公司简称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五矿发展 81.48% 77.55% 76.59%

2 浙江东方 51.41% 56.50% 56.39%

3 厦门国贸 78.98% 75.57% 77.08%

4 物产中拓 72.98% 73.69% 67.40%

5 象屿股份 78.60% 73.84% 84.35%

6 建发股份 76.99% 76.28% 79.57%

7 上海物贸 94.80% 86.02% 88.77%

8 中化国际 56.61% 52.19% 51.11%

行业平均 73.98% 71.46% 72.66%

远大物产 84.86% 83.12% 85.50%

注:由于公开数据的局限性,计算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时,选取了 2015 年三季报相关数据;

计算远大物产相关财务指标时,则选取了 2015 年 8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8 月的相关数据。

远大物产的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水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偿

还远大物产有息负债,将改善远大物产的财务状况,从而提升远大物产和重组后

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5、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将有效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有利于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6、亚太运营中心(新加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在大宗商品市场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与国际知名供应商、贸易

商的活动日益密切,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规划的落地时机也日益成熟。顺应国家

“走出去”的战略规划和“一带一路”的政策指引,公司计划将发展国际化的第

一步落实在新加坡,拟在新加坡成立远大集团的第一个国际平台,作为除去中国

本土总部以外的亚洲总部。该项目与现有公司业务一致,公司具备从事募投项目

相关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增强国际影响力

公司定位于大宗商品交易商,而大宗商品行业目前已经全球资源一体化,特

别是国际市场上的大宗商品行业巨头在理念、资源、人才等经营要素领先的情况

下已经形成了很大的优势,而中国大宗商品行业中的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仍然不足。远大集团应在国际舞台上与其他大宗商品行业巨头一争高低,为国家

倡导的逐步获得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国策做出贡献。

2)吸引高端人才

中国的大宗商品行业的运营理念远远落后于国际市场,特别是落后于欧洲和

美国,而如何尽快缩短这个距离的关键要素之一就是国际人才的引入,远大物产

将运用“公司走出去,人才迎进来”的策略在国际市场吸纳优秀的人才。

3)促进平等交往

在国际大环境影响下,许多国外企业在对中国本土企业存在着很深的疑虑,

增加了公司的运营难度与成本。利用国际平台公司与国外企业开展商业活动,可

以降低疑虑,为公司在国际市场取得成绩减少障碍。

4)参与原料竞争

公司涉足产品的主要原料市场基本上都在国外,例如石油化工行业的上游原

油、黑色金属的主要原料铁矿砂、有色金属的铜铝等的主要原料铜精矿、氧化铝

等,我国需要大量进口;天然橡胶我国的进口依存度高达 90%;粮食油脂中的棕

榈油全部需要进口,豆油的原材料大豆几乎需要全部进口。为实现公司的战略规

划,公司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近距离参与原料的竞争,在获得国际市场收益的同时,

逐步获得各个商品定价的参与权,最终实现个别商品的定价权,例如天然橡胶等。

四、填补回报并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发

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严格执行《连云港如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金波等人及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完

善利润分配和公司治理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远大物产是一家从事大宗商品流通综合服务的企业,主营石化、金属、农产

品等大宗商品贸易。多年来远大物产在营销渠道和网点建设上精耕细作,使得远

大物产拥有顺畅的现货营销网络,利用其规模经济的优势,有着较强的谈判能力

获得成本较低的商品,将商品从生产方和供给过剩方安全、高效地转移给各地的

需求者,通过对商品进行时间、空间的转换创造利润。

近年来远大物产致力于推进业务全面转型升级,制定了“贸易服务化、金融

化,经营全球化,管理集团化、制度化、精细化”的总体战略方向。在业务中为

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信息、仓储、物流、类金融等服务,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拓展

大宗商品贸易渠道与客户。经过多年的发展,远大物产已经从传统的贸易商发展

成为大宗商品交易商,即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

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一面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稳定的交易服务,一面规避了

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赚取合理商业利润。与此同时,远大物产着力培育大

宗商品期现结合的交易管理模式及风险控制能力,形成完整的期现管理及风险控

制体系。通过期现货交易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促进,在实务中摸索出规避行业风

险、保持渠道扩张并持续盈利的发展道路。这种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的模式使得

远大物产在贸易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大环境下,规避了商品价格波动、行业利润下

滑等周期性风险,并坚持拓展销售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在报告期内保持了持续

稳定增长的盈利能力。

2、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产品

价格波动风险、合同履行风险、财务风险(偿债风险、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汇

率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以及期现结合业务模式下衍生品交易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与安全性。

具体改进与防范措施如下:

1)持续管理提升、商业模式转变等举措,降低库存总量、尽力消除无主库

存、通过期现结合等手段对冲宏观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2)通过严格考察供应商和客户的资信状况;在拟定协议条款时切实保护自

身的合法利益;同时远大物产专门成立部门负责对供应商和客户的信用进行审批,

密切跟踪客户和供应商关于合同履行方面的动态;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积极

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3)高度重视财务情况的安全性,不断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合理

安排资金计划,力保资金高效运行。同时,保持良好的资信情况,与多家商业银

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业务发展提供持续融资需求,确保了资金供应的顺

畅。

4)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在综合考虑客户的规模、资信情况、历史交易

记录等因素后设定信用额度,并严格执行。

5)针对受汇率影响的不同业务类型分别通过业务策略规避(风险转嫁,通

过进销差价补偿)、汇率风险对冲工具运用等方式防范汇率风险、避免汇率波动

对企业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

6)采用内部培养加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人才。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

考评奖励体系,为员工提供了足够的平台和发展空间,使员工切实体会和分享到

企业的成长业绩,建立了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核心员工队伍保持稳定。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可以实现对远大物产的全资控股,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

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

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1、大力发展现有主营业务,通过吸纳高端人才,加强公司在对大宗商品行

业的研究实力,凭借多样化的定价机制、风险控制能力、高效的物流、完善的客

户服务、及雄厚的知识和技术支持,通过各专业化子公司进行专业运营,不断提

高整体市场竞争力。

2、加快配套融资项目实施,提高股东回报。

本次配套融资一方面用于上市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亚太运营中心,拓展既有品

种的业务范围,逐步实现整合海外资源,在满足中国本土企业需求的同时开展全

球业务,逐步实现远大物产成为国际化大宗商品交易商的战略目标的提升;另一

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偿还有息负债,将改善远大物产的财务状况,从而提升远大

物产和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上述配套融资项目的

实施,上市公司将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增厚

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

3、严格执行《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触发业绩补偿条款时督

促交易对方履行承诺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对方

承诺远大物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5.58 亿元、6.46 亿元和 7.51 亿元。如出现标的公司实际

业绩低于承诺业绩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督促交易对方履行承诺义

务,要求交易对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发挥公司在大宗

商品贸易业务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现有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在大宗商品行业的业务基础以及对行业的深入理解,

借助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人员储备及实践经验,实现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持续

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5、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

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为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

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该规

划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上述

《公司章程》规定和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6、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

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

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公

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大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