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大集
网络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开放平台入驻服务合同》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着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望海国际)拟与关联方签订《开放平台入驻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
通过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经核查,双方签订《开放平台入驻服务合同》主要为了提升望海国际的销售
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且给予一年期的免费使用权,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
响,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要。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签订《开放平台入驻服务合
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海南望海国际
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签订《开放平台入驻服务合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日进 吕品图 云光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