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
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持有
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100%股权,同时向
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及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事项符合《重组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具备一定的操作性。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二、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司与交易对手协
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规划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有利于改变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
续性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
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吕品图
云光
陈日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