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相结合的方式向西安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全体股东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奇维科技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89,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配
套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奇维科技固
态存储产品规模化生产项目的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如下意见:
1、我们对《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由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
构评估、审计,且已出具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我们同意将与此
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整合行业资源,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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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居荷凤
刘雪琴
黄 辉
201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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