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年)》
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
回报规划与机制。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制定的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君 益智 林志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