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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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1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

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宋晏女士、谢维信先生、曹健先生参

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场所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挂牌转让场所。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

转让场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范围包括: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

构等。鉴于公司已于2016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变更后的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前次重大资产

置换时置入资产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目前在进行中,拟将补充2015年年报,为确保2015年度《审计

报告》的编制单位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一致性,确定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

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蓉”)拟以自有

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武汉华讯国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蓉持有该子公司 100%

股权,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军队配套研发、技

术改造项目及测试设备等(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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