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09 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1 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254,498
股,占总股本的 9.20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6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
为 72,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4 号文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000,000 股,并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96,000,000 股。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96,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股
本增加至 144,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4,000,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108,862,22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胡世贵、杨兴志、车国荣、潘敬坤、杨志云、史召阳、潘德全、
陈勇、汪平、刘让铃、唐信珍、陈生、范玉金、黎伟、杨敏、姚彬、张志强、王
-1-
成英、唐方富、胡明术、彭利君、沈明华、肖永号、宋韬、王应勇、李光明、王
新力、郑泽伟、黎文芳、广东德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盈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范玉金、张志强、
潘敬坤、杨兴志、黎伟、杨志云、陈勇、杨敏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张志强、杨兴志、范玉金、
潘敬坤、黎伟、杨志云追加承诺:本人所持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
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5)其他承诺:
2015 年 7 月 10 日,为响应并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文件精神,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兴志、潘敬坤、张志强、范玉
金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2015 年 8 月 25 日、2015 年 8
月 25 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2-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254,498 股,占总股本的 9.204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1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可解除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份总数 限售数量
1 胡世贵 9,375 9,375
杨兴志作为公司董事,其本
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
75%将继续锁定,股份性质
将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 杨兴志 825,000 825,000
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其所持
618,900 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质押给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3 车国荣 130,409 130,409
潘敬坤作为公司董事,其本
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
4 潘敬坤 97,806 97,806 75%将继续锁定,股份性质
将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杨志云作为公司财务总监,
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的 75%将继续锁定,股份
性质将由首发前个人类限
5 杨志云 555,000 555,000
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其
所持 416,300 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质押给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6 史召阳 32,603 32,603
7 潘德全 81,506 81,506
陈勇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辞
职并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生
效。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8 陈勇 32,603 32,603
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
数的 50%。
9 汪平 42,383 42,383
10 刘让铃 32,603 32,603
11 唐信珍 300,000 300,000
12 陈生 93,750 93,750
范玉金作为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的 75%将继续锁定,
13 范玉金 260,815 260,815
股份性质将由首发前个人
类限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
股。
黎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其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14 黎伟 260,815 260,815 的 75%将继续锁定,股份性
质将由首发前个人类限售
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杨敏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
15 杨敏 112,500 112,500
量的 75%将继续锁定,股份
性质将由首发前个人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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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16 姚彬 42,382 42,382
张志强作为公司董事、总经
理,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
17 张志强 412,500 412,500 数量的 75%将继续锁定,股
份性质将由首发前个人类
限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18 王成英 260,815 260,815
19 唐方富 26,082 26,082
20 胡明术 26,082 26,082
21 彭利君 112,500 112,500
22 沈明华 32,602 32,602
23 肖永号 26,082 26,082
24 宋韬 26,082 26,082
25 王应勇 81,505 81,505
26 李光明 195,612 195,612
27 王新力 48,903 48,903
28 郑泽伟 58,683 58,683
29 黎文芳 37,500 37,500
广东德封建设
30 4,500,000 4,500,000
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盈
31 峰投资合伙企 4,500,000 4,500,0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3,254,498 13,254,498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三圣特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三圣特材限
-5-
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三圣
特材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三圣特材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的申请书;
2、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的申请表;
3、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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