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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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10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基金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7500

万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祺公司”)投资的

四个基金项目已逾期,其中山东济宁项目已在 2014 年年报计提了 50%的减值准

备,无锡盾建项目已在 2015 年三季报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各基金项目的回

款至今尚未有明确的结果。基于目前基金项目的追讨状况,根据谨慎性原则,

经公司管理层初步判断,建议按照不同比例计提余下三个基金项目的减值准

备,合计金额 7500 万元。现将三个基金项目的情况及减值判断说明如下:

(一)合肥中翔商业广场物业投资型私募投资基金项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出资 6000 万元入伙北京恒

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上述出资定向投

资于和信联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发起的“中翔商业广场物业投

资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期限 1 年,预计收益总额 720 万元,半年期收

益 360 万元已按期兑付,剩余本息共计 6360 万元逾期至今。

中翔项目基金共募集资金 2.08 亿元,其中,合伙企业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

向安徽瑞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瑞智公司)发放资金 1.56 亿元,贷款到

期后合伙企业及投资人先后对瑞智公司提起诉讼,并查封了瑞智公司的土地使

用权及部分房产,预计价值可对上述贷款本息形成有效覆盖。此外,合伙企业

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淮南市贵宾楼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5200 万元,由

于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目前资金不足,无力进行相关诉讼、保全工

作,同时该笔委托贷款未设定资产担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建议对该基金

项目本金按该笔委托贷款占本基金项目的比例(25%)计提减值准备 1500 万元。

(二)石家庄盈和家园项目专项投资基金

2014 年 4 月 16 日,华祺公司出资 7000 万元入伙石家庄乐久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述出资定向投资于河北彰德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

起的“石家庄盈和家园项目专项投资基金”,融资主体为河北盈和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简称盈和公司),担保方为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投公司)。

投资期限 1 年,预计收益总额 980 万元,已收回利息 851.44 万元,剩余本息共

计 7128.56 万元逾期至今。

盈和家园项目基金共募集资金 1.3 亿元,合伙企业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

盈和公司发放贷款 6500 万元,剩余资金转入石家庄海通投资管理中心(河北彰

德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杭州万象天成运河汇项目投资基

金”)。

2015 年 7 月,乐久中心对盈和公司、融投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6500 万

元本金及利息;2015 年 11 月石家庄中院判决盈和公司返还乐久中心本金 6500

万元并支付利息,融投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现融投公司已提出上诉,该诉讼将

于 2 月 15 日进行二审开庭。

2015 年 7 月,海通基金对天成公司、融投公司提起诉讼,天成公司提出管

辖权异议,现已被法院驳回。该笔诉讼已定于 2016 年 3 月开庭。

融投公司由河北省属大型国企出资组建,系省级特大型综合投融资集团、

河北省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其已于 2015 年 9 月发布了风险处置方案,表达了

持续经营、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项目的深入调查分析,

公司认为融资方及担保公司债务众多,目前判断资产不足以完全覆盖债务,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建议对该基金项目本金计提 50%的减值准备 3500 万元。

(三)济宁市政府引导城市发展专项投资基金

2014 年 4 月 16 日,华祺公司投资 5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济宁东海

股权投资中心,鲁商联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发起人及合伙

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融资方为北京宗圣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方为中安泰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期 1 年,项目预计收益总额 700 万元,半年期收益 350

万元已按期兑付,剩余本息共计 5350 万元逾期至今。

2015 年 3 月,公司了解到该基金所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正在接受公安机

关立案调查,无法进一步了解所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及投资设定风险保障措施

的当前状况,投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原则,在 2014 年年报

中对该项目投资额的 50%计提减值准备 2500 万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已失去运营能力,

基金融资方及担保方无偿付能力,所投资项目为人防工程项目,被投资人济宁

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仅有使用权,并被工程施工方先行诉讼保全。由于该基

金所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人被羁押、所投项目尚未竣工、资产价值有限,出于

谨慎性原则,建议对剩余 50%的本金计提减值准备 2500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将直接减少 2015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7500 万元。同时,由于公司在 2015 年第三季度末计提无锡盾建基金项目减

值准备 5275 万元,合计减少 2015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75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由于公司在 2015 年第三季度计提了无锡盾建基金项目 5275 万元,本次对

2015 年度末华祺公司三个基金项目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7500 万元,交易的累计金

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条款,因

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确认。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判断后提出的,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

计提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基金项目现已

逾期,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计提三个基金项目减值准备 7500 万元。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意计提减值准备 7500 万元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华北高速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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