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

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12年5月25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共计募集资金63,2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23.21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76.79万元。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承

诺的投资方向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招股书承诺 公司塑料空调风叶产能扩大

7,307.00 7,307.00

投资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昆山顺威塑料空调风扇叶生

15,881.26 15,881.26

产线项目

芜湖顺威新建1,500万件空调

9,544.95 9,544.95

风叶生产线项目

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

3,099.00 3,099.00

发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承诺 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 11,733.00 4,544.58

投向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16,800.00 16,800.00

合计 - 64,365.21 57,176.7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备注

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

公司塑料空调风叶产能

7,307.00 4,944.27 2014.1.31 100.00%

扩大技术改造项目

昆山顺威塑料空调风扇

15,881.26 12,535.93 2014.1.31 100.00%

叶生产线项目

芜湖顺威新建 1,500 万件

9,544.95 9,544.95 2014.12.31 100.00% -

空调风叶生产线项目

公 司 建 设 工程 塑 料 及 风

3,099.00 1,053.98 2015.12.31 34.01% -

叶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 5 万吨改性塑料项目 4,544.58 4,544.58 2016.6.30 1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5,708.06 -- 100.00%

归还银行贷款 16,800.00 16,800.00 -- 100.00% -

合计 57,176.79 55,131.77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募投

项目“公司塑料空调风叶产能扩大技术改造项目”及“昆山顺威塑料空调风扇叶生产线

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扩充公司

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6,430.63万元(募集资金5,708.06万元,利息收入净额722.57

万元,以2014年1月31日口径统计),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2014年3月31日,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449.39万元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3,099.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已经投入1,053.9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272.0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余2,045.02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227.0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终止原因

公司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市级工程塑料研发中心,是国内同行业为数不多

的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是在公司原研

发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扩建改造、升级研发设备,将其打造成为研发能力、实验设施水

平行业领先的研发中心。公司与国内科研机构、专业院校联合,拓展外围研发合作,成

效显著,通过前期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研发中心的设备、仪器等硬件已大幅升级。另

外,公司建立了多层次、梯队式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构建了合理的研

发人才队伍,目前公司的研发能力不但可以适应企业现阶段技术发展战略实施的现状,

更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软件技术的快速更新和发展,各种软件

的开发和采购需要与公司长期运作、发展配套的特点。公司在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后,对于日后运营所需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募集资金项目拟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

决定,该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控制

项目运营的风险,更好的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终止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

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

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

募集资金投入实际情况及该项目实际运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可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

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该项目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终止该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顺威股份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顺威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