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4 15: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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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宝德内审字(2016)第 001 号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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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

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 11 个部门、1 家全

资子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准日

1 公司本部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全资子公司 Bright Automation, Inc.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 控股子公司 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 控股子公司 庆汇租赁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

保、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各方独立运作、相互制约、权责分明,努力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稳定、

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框架下,建立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授权范围、行使权力方式与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审计委员

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经相关专门委员

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证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发挥作用。董

事会成员勤勉尽责,诚信自律,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能提出

建设性意见。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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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均

符合任职资格,任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公司现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全体董事能

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全

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

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聘任赵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邢连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范勇建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根福先

生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提出离职,冯根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

2、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据实际情况按职责分工,设立了运营中心、

管理中心、财务中心、销售中心和技术总监 5 个部门,下辖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综合

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销售支持部、钻采销售部、海外销售部、技术开发部、工程服务

部等 11 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作。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制度》、《原材料采购

价格管理制度》、 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及设备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部门管理制度,明

确了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规范;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明确了

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文件处理、印章使用和保管办法管理规范。这些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保证了公司各项决策的执行和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为公司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建立符合现

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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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

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对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产生和职责,经营

与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管理及报告及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上

述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保证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了公司总体经营及战略目

标的实现。公司针对庆汇租赁的特点,专门制定了重大交易与事件上报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各子公司遵循《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业务模块内部控制及工作成效

1)销售与收款管理

根据石油钻采设备行业市场状况、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产品结构特点,以及公司上一

年度的实际销售、回款情况,并结合对本年度市场分析情况制定本年度的销售计划和回款目

标,明确销售业绩和回款目标的责任人,并将销售和回款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

的重要指标。定期对账龄进行分析,及时安排催款,尤其重视大额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坏

账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质检部对采购的主要设备进行入库前检查,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进料检验标

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做到了预警和防范。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通过询价机制确定

合理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货款支付环节,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制度

规定的付款原则、付款程序进行付款,有效防范了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公司还规

范了实物资产管理环节,仓库每季度进行盘点,财务部监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给以解决,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对供应商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样件验证报告》、《供应

商评价和现场审核》等制度,加强供应商的选择,规范供应商的开发认证、业绩评定,降低

采购风险,提高进货材料的质量和进货的稳定性。

3)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维修和报废的审批程序,加强了固定

资产的报销、登记、定期盘点的控制,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公司固定资产由综合

部管理,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账面的准确性,编制完善的固定资产卡片。综合部安排专人对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定期盘点,财务部监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证了资产的完整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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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4)货币资金管理

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财务部每月进行盘点,并且采取付款权限多层次划分的管理

手段,使得款项支出层层把关;明确规定了银行预留印鉴、银行U盾多级管理及使用等业务

程序。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部门和人员保持相互制约关系;明确了现金的使

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和银行存款结算时应遵守的规定,严格执行对款项收付的稽核及

审查。

5)生产、质检及售后服务

公司根据各生产环节具体情况及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岗位职责》,规范《项目工作

规程》、《电控房安装流程》、《电控柜安装流程》等作业流程,明确项目计划管理、现场生产

管理等生产管理程序、主要工作内容以及各生产组之间的关系。在产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安全

方面,公司质检部制定了《焊接和喷漆检验规程》、《抽样检验计划》,加强生产监造,为提

升产品质量做好保障,为公司长期规范、稳定、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抽油机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海外抽油机质量控制文件》、《过程损件检查》、《IQC

来料检验》、《品质异常处理》、《系统检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了生产过程的检验工

作,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产品包装、标识、搬运、储存管理标准》,确保产品在包装、搬运、储存过程中的质

量。

《钻机电控系统维修规范》、《钻机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售前售后服务技术标准》、《工

程部项目查线调试管理规程》等制度及操作规范,完善了售前售后技术服务及维修标准、流

程,满足了客户需求。

上述制度、规定以及操作规范,在生产、质检、安装、调试及售后技术服务环节均得到

有效执行。

6)合同管理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类、

行政类合同。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环节的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合同草案编制和控制、合同审

核、签订、履行及规范管理等控制办法。

《销售合同规范及审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销售合同管理,保证依法签订、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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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重大经济合同由公司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公司法律顾问给出法律意见。

公司合同由董事会办公室合同管理岗负责归口管理。

7)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为引进、培养、激励

人才,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入职录用管理》、《员工离职管理》、

《员工培训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等人

事政策,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种假期及加班政策、保证管理的公平性。

在工资福利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薪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工资分配制

度,规范公司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和改进部门和个人的工作业绩,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8)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ERP系统财务、预算、供应链、协同平台、HR、PLM、E-LEARNING等模块的上线运行,

实现了数据在各业务模块之间的共享,强化了公司各业务模块及财务管理功能,进一步提高

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报告期内,ERP项目组完成生产、成本核算模块的上线,并对前期预算模块做了一定的

修改和补充。实际运行与计划基本相符,关键风险控制点符合要求。

9)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

的使用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主要内容是:①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公司在中国民

生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该专项账户中集

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②募集资金使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

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③募集资金项目变更。规定了募集资金变更的原则,变更审议程序以及必须公告的内容;

④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一次专项审

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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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严格有效,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发生。

10)筹资与投资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了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相关人事、财务管理等内容。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

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主体,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对

外投资项目审议通过后分别由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和监督项目的执行进展,公司对外投资均严

格执行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

2015 年度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收购庆汇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事项

2015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41588号)。

2015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新

融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8号)。

2015年6月1日,本次交易标的庆汇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

成,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庆汇租赁的股东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成为庆汇租赁的

控股股东。

(2)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研发

试验中心》的议案。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15年5月1日-2017年6月31日,工期26个月。本报告

期内主要审批手续已完成:

①完成项目备案、勘探、消防、人防审批;

②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待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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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项目已完成地下坑开挖和主体建筑桩基工程。

11)对外担保业务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得对外担保,但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之间相互担保的行为除外。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业务见下表。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

1 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兴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行西安分行 3000万元

2 庆汇租赁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万元

12)关联交易业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2009年5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关联交易必须遵循

的原则: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

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和报告等基本原则,明确界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与管理等内容。2012年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

2011年3月28日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责任和措施、责任追究与处罚做了具体

规定。建立了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除公司董监高在公司任职领取相应薪酬外,公司与关联方及关联企业不存在

其他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1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细致

的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召开了六次会议。除季度会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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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重点对每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审计,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

审计部负责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做好事前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对美国子公司财务

及业务资料进行了定期的梳理和审核。对公司ERP供应链模块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按照年报流程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15 年度审计进行了事前、事中沟通,并形成书

面沟通意见。

14)财务报告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税收、金融法律

法规,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制度》,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

清晰、相互制约;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完整、执行到位;会计监督有

力、内部控制健全、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4、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包含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管

理与职责,信息保密与责任,明确了应披露的交易及重大事件的范围内容和具体标准,提高

了信息披露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性。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

秘书直接领导。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公司制定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信息申报与披露、股份变动管

理、责任与处罚等内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内部

控制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以杜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发生。

2015年6月以来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2015年7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赵敏、邢连鲜夫妇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计划自2015

年7月6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00,000股公司股份,并在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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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度,公司董监高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职位与姓名

日持股数 增持数 减持数 31 日持股数

董事长赵敏 45,900,000 8,459,200 54,359,200

董事邢连鲜 6,579,450 39,700 6,619,150

原董事周增荣 287,500 287,500

原监事李昕强 506,250 93,000 413,250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机制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处罚等内容,明确了公司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原则。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监管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

报告期内,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有效,内部信息资料管理审核严格,未发生因

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7、对外报送信息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与加强公司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内幕交易,加强对外信息披露的管理,防范外部信息使用泄密的风险。

报告期内,对外报送信息管理严格,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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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

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信息、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内部信息报告的责任划分、保密

义务等内容。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接受部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的当日,以当面或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报告有关情况,并同时将与信息有关的文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

会秘书。各职能部门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

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

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处。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控制严格有效,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发生。

9、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

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

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的种类,处置突发事件的

组织体系,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以及对应急事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

责任追究制的奖惩制度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内部控制严格有效,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

10、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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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针对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规定;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责任及种类等有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有效,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发生。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

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小于 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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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

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着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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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赵敏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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