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现就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郑远民先生及董事任文艺先
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王本哲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5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委员会由
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郑建明先生及董事任文艺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王本哲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2015年11月12日,王本哲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
公司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
补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
丽京女士、郑建明先生及董事任文艺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陈丽京女士担任主任
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
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5年1月20日,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
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未审)2014年度会计报表和公司2015年度审
计计划,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14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计工作安排。
2、2015年3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财务
报表初步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15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认为: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注册会计师审定的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
意见;建议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5、2015年7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5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公
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勤万信执行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勤万信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的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
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审计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3、指导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 2014 年年报出具的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中勤
万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
1)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1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进场审计时间,与管理层沟通意见以及正式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
2)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计划
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审阅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对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有较全面的了解。
3)年报审计过程督促
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通过财务部对中勤万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在
会计师进场前、审计中、审计完成后的三个时间段对会计师的工作进行了口头和
书面的跟进,并对年报审计沟通作了书面记录,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4)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坦诚交流。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情况向审计委员会作了汇报,
对审计程序、审计策略以及审计调整事项,向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了详细说明;审
计委员会在听取注册会计师的介绍和答疑后,对年报审计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
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201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设计的适当性,督查公司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
201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15
年,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
当前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5、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及公司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
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5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认真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丽京
郑建明
任文艺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