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股票代码:600785
收购人名称: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 4159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1 号物美商业大厦西区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拟认购非公开发行新股,以致已拥有的超过 30%的权益进
一步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2 月 3 日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二、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收购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新华百货股东大会批准及
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
在新华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华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收购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收购人承诺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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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4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5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介绍及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的情况说明........................................................................................................................ 6
四、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8
五、收购人最近 5 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 8
六、收购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9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0
一、收购目的.................................................................................................................. 10
二、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0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1
一、收购方式.................................................................................................................. 11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11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1
四、股份权利限制.......................................................................................................... 12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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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华百货/公司/上市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收购人/物美控股 指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
指
开发行 开发行股票
新华百货本次拟以 17.66 元/股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4,200 万股(含 4,200 万股),物美控股以现金
方式认购不超过 4,200 万股(含 4,200 万股),本次非
本次收购 指
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 4,200 万股预测,物
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1,785,145 股,持股比
例将由 30.93%上升为 41.77%。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书摘要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 2015 年 5 月 21 日,收购人与新华百货签署的《附条
认购合同》及补充协 指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 2016 年 2 月 2 日签订的
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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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072929U
名称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 4159 室
法定代表人 张令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
料、机械电器设备、装饰材料、日用杂品、电子计算机及外部
设备、家具;自营和代理商业系统的出口业务;经营连锁企业
配送中心批发商品和连锁企业自用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商业出租设施;加工食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
成立日期 1994 年 10 月 6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10 月 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5 日
北京卡斯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7.02%;西藏爱奇弘盛投资管
主要股东
理有限公司:2.98%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1 号物美商业大厦西区 11 层
联系电话 (010)8825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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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现任职务
的永久居留权
张斌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徐莹 女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张令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经理
周全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尚莉 女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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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张文中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张文中,中国籍,无任何其它国家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2010419620701****,现住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路。
张文中博士,物美集团创始人,于 1994 年 12 月成立了北京第一家超市。张博
士本科主修数学,并在南开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他从 20 世纪 80 年代至 90
年代曾在中国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担任研究员。在中国科学研究院系统工程研
究所完成博士研究后在斯坦福大学完成他的系统工程博士后研究。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介绍及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
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介绍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以连锁方式经营超市的专业集团公
司之一。自创建北京第一家综合超市以来,秉承"发展民族零售产业,提升大众生
活品质"的经营理念,以振兴民族零售产业为己任,在连锁超市领域辛勤耕耘,目
前物美已经拥有满足消费者一次购足需求的大卖场,在大社区范围全面服务消费者
的综合超市和广泛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商品和各式服务的便利超市,以及设在地铁
站、公交站的快速流动便利店等各类店铺,是北京市及中国北方的大型消费品流通
企业。
(二)收购人所控制的除新华百货外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的情况说明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全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发开发的
北京物美天马投资
1 5,626.32 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日用 65.00%
有限公司
百货、五金交电等
设计、开发及销售电子交易系
2 瑞特国际有限公司 5 万美元 统和平台、提供供应链管理方 100.00%
案和服务;咨询与培训;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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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全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投资
物流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
北京绿色安全农产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
3 品物流信息中心有 400.00 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新 100.00%
限公司 产品、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
等
上海物广百货有限 销售、预包装食品、糕点、机
4 10.00 100.00%
公司 电设备及配件等
北京物美置地房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信息
5 26,000.00 100.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等
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
天津物美投资发展
6 5,000.00 术、 80.00%
有限公司
(不含金饰品)
7 通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8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
北京物美创展房地
8 2,500.00 业管理、技术服务、会议服务 60.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等
北京物美普金达便 销售、针纺织品、工艺美术
9 利超市有限责任公 2,050.00 品 、 五 金 交 电 、 建 筑 装 饰 材 60.00%
司 料、家具、通讯器材等
北京物美海之龙商
10 8,653.00 法律行政法规许可范围 51.00%
业有限公司
北京崇远物美商业 购销,技术咨询,商业设施租
11 5,680.00 50.70%
有限公司 赁等
华美现代流通发展
12 45,220.00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
有限公司
13 拉萨智网卓越有限 100.00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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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全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公司
北京康平投资担保
14 7,469.00 投资、担保、咨询 100.00%
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
15 128,127.41 购销、咨询、零售等 41.08%
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16 区美康投资管理有 100.00 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100.00%
限公司
上海物美尚昶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
17 2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等
物美控股集团(天
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18 津滨海新区)投资 10000.00 100.00%
询等
有限公司
四、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物美控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简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资产 2,793,050.60 2,523,977.08 1,978,674.16
净资产 983,971.09 872,546.18 647,208.61
资产负债率(%) 64.77 65.43 67.29
营业收入 2,894,772.40 2,599,427.93 2,392,350.66
净利润 138,654.23 110,184.95 110,680.03
净资产收益率(%) 14.09 12.63 17.10
五、收购人最近 5 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收购人最近 5 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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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购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物美控股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在直接
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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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为面向
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收购人,发行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拟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17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新华百
货新设 10 家门店项目、新华百货东门购物广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25,631,280 股 , 收 购 人 持 有
69,785,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93%,但控制的股权比例不高,为进一
步保障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对新华百货发展的支持,进
行此次增持。
二、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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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方式
2015 年 5 月 21 日、2016 年 2 月 2 日,物美控股与新华百货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2015 年 5 月
22 日、2016 年 2 月 3 日,新华百货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第二
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方案调整事宜。物美控股拟参与新
华百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以发行价格 17.66 元/股认购不超过 4,200 万股。因
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物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目前的 30.93%上升
为 41.77%,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收购前 本次拟增持 收购后(测算)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增持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69,785,145 30.93% 42,000,000 111,785,145 41.77%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物美控股与新华百货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合同》及于 2016 年 2 月 2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物美控股认购新华百货拟非公开发行的 A 股。
2、认购价格、数量和方式
(1)认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
格为 17.66 元/股的,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新华百货股票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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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新华百货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物美控股认购新华百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总金额不超过 74,172 万元,
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200 万股(含本数)。
若新华百货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及
物美控股认购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调整新华百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数量,则新华百货有权单
方面调整本次物美控股认购的股票数量。
(3)认购方式
物美控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华百货本次发行的股票。物美控股承诺认购资
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股份权利限制
物美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 60,715,708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质押期限自 2013 年 8 月 14 日起
至物美控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之日止。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 60,715,708 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
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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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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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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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
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署
页)
收购人: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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