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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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一)定期会议

1、2015年3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关公司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2、201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成立美通支付服务(银川)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议案。

3、2015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10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临时会议

1、2015年5月21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组

织了两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

(1)2015年1月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年报第一次审计沟通见面会,

对2014年预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计划和安排进行了沟通。

(2)2015年3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

本次会议无管理层参加,确认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

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

作用,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及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

用,审计委员会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后,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形成

了以下意见:

A、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较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一年中的经营情况;

B、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C、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再次审阅。

(2)确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于2015年1月6日由主任委员

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协商确定了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事宜。

(3)以书面函件形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审计后,于2015年2月7

日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书面函件,要求其按照审计计划认真、严谨按期

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3

月5日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会,和主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

关问题进行了有效沟通。2015年3月23日再次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审阅了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了见面职责,并于2015

年3月23日形成如下意见:

A.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B.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C.同意将201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201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

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

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2015年,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建设和评价负责部门完成了2015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配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

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签字: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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