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全体
料及经独立董事充分分析讨论,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主动做出的调整措施,有利于公司海外
市场的进一步开拓,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留平: 陈留平 顾百忠: 顾百忠
盛学杰: 盛学杰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