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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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0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

生态”或“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时间: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凯迪大厦 802 会议室召

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5、会议召集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

司债券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且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和

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

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

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

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

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等与本

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具体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

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

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

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

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文

件,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价格予以调整。详见于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6-1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41,300

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根据公司下一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建设

投入以及与银行、信托、租赁等融资机构的协商情况,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贷款提供年度担保额度。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41,300 万元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11)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相应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1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进

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

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

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

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员构成为:

审计委员会:

主任为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董事唐宏

明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为董事李林芝女士,成员为董事陈义生先生,董事罗廷元先生,

独立董事徐长生先生,董事徐尹生先生。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为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成员为董事李林芝女士,独立董事徐长

生先生。

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

主任为董事李林芝女士,成员为董事王博钊先生,董事罗廷元先生。

上述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

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筹

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1-6 项相关议案。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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