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0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
生态”或“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时间: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凯迪大厦 802 会议室召
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5、会议召集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
司债券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且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和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和
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
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
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
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
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
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等与本
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
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具体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
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
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
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
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文
件,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价格予以调整。详见于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6-1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41,300
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根据公司下一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建设
投入以及与银行、信托、租赁等融资机构的协商情况,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贷款提供年度担保额度。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41,300 万元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11)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相应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13)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进
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
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
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
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员构成为:
审计委员会:
主任为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董事唐宏
明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为董事李林芝女士,成员为董事陈义生先生,董事罗廷元先生,
独立董事徐长生先生,董事徐尹生先生。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为独立董事厉培明先生,成员为董事李林芝女士,独立董事徐长
生先生。
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
主任为董事李林芝女士,成员为董事王博钊先生,董事罗廷元先生。
上述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
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筹
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1-6 项相关议案。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