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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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1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6:0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

汉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的

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7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也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本

着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计划终止募投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

产基地项目”年产铝质散热器 70 万台生产线的投资建设(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由

年产汽车暖风机 90 万台生产线承继),终止募投项目“乘用车空调冷凝器、蒸发

器生产线项目”的后续投资(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由“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

承继),调整募投项目“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的投资规模,将上述三个募

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6,468.46 万元变更投入“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

目”,尚余募集资金 18,982.7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确定新的

投资项目。“注塑件生产基地二期技改项目”总投资 6,468.46 万元,项目建设

内容为年产 30 万套汽车保险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柳州八菱”)实施,实施地点为柳州市柳东新区,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其

程序是合法、合规、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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