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继续延期的独立意见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符合公司利益,预计涉
及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有意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配套融资的关联交易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怀谷、寿邹、朱勤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