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6-009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8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易世达 股票代码 30012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赖建清 刘琦
办公地址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20 层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20 层
传真 0411-84732571 0411-84732571
电话 0411-84732571 0411-84732571
电子信箱 dalianyishida@163.com eastliuqi@126.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余热发电和并网光伏发电业务。(1)余热发电业务方面:公司余热发电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水泥行业,公司
通过总承包、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技术服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专业化服务。报告期内,根据中国水泥
协会的统计数据,全国新增投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共31条,合计全年新增熟料产能4712万吨,较上年下降32%。至此,水泥余
热发电的存量市场已经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受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影响,未来的水泥余热发电市场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2)并网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于近两年才进入光伏发电领域,目前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
有限公司并网运行的53MW光伏电站。根据国家能源局的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预计达到4300万千瓦左右,2016
年力争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从中长期来看,光伏发电行业仍然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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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
2014 年 2013 年
2015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74,410,455.57 271,064,412.43 271,064,412.43 38.13% 417,217,114.88 417,217,11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029,023.73 14,696,001.20 14,696,001.20 -45.37% 21,808,633.22 20,946,831.9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3,690,445.93 14,350,059.42 14,350,059.42 -474.15% 19,163,717.34 18,301,916.0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823,497.48 112,647,756.45 112,647,756.45 -87.73% 70,152,539.93 70,152,539.93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2 0.12 -41.67% 0.18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2 0.12 -41.67% 0.18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3% 1.35% 1.35% -0.62% 2.03% 2.03%
本年末比上年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5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971,013,863. 2,369,285,544. 2,371,114,916. 1,485,610,665. 1,487,440,037.
资产总额 -16.87%
04 23 26 82 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098,082,298. 1,095,639,257. 1,094,777,456. 1,084,479,074. 1,083,617,273.
0.30%
产 54 85 59 87 6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余热发电业务系易世达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会计核算遵循建造合同。期末公司根据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因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通常不属于同一会计年度内的特点,经
检查发现已经完工的项目存在多进成本或少进成本的情况。少进成本情况主要为:(1)已付款但未取得发票的设备采购款未
及时结转成本,仍在“预付款项”科目中核算;(2)已领用但没有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采购材料未及时结转成本,仍在
“在途物资”科目中核算;多进成本情况主要为项目竣工时部分合同尚未执行完毕,需要根据合同暂估计入成本,同时记入
“应付账款”暂估科目,但在合同结束后没有及时调整暂估成本。综合上述因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775,621.13 元,期初
盈余公积金调减 86,180.13 元;预付款项调减 7,570,902.67 元,存货调减 1,547,092.91 元;应付账款调减 8,256,194.32 元。调
整后上年度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重分类,预付款项调增 10,947,367.61 元,应付账款调增 10,947,367.61 元。
2、具体的会计处理
(1)调整以前年度少进成本项目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775,621.13
借:期初盈余公积金 86,180.13
贷:期初预付款项 7,570,902.67
贷:期初应付账款 -8,256,194.32
贷:期初存货 1,547,092.91
(2)调整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重分类
借:期初预付款项 10,947,367.61
贷:期初应付账款 10,947,367.61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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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调整后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31,552,634.62 3,376,464.94 34,929,099.56
存货 352,145,464.72 -1,547,092.91 350,598,371.81
应付账款 260,736,976.21 2,691,173.29 263,428,149.50
期初未分配利润 141,868,627.22 -775,621.13 141,093,006.09
期初盈余公积金 24,533,091.27 -86,180.13 24,446,911.1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7,132,039.86 59,881,809.86 114,106,192.22 163,290,41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38,012.71 -889,155.72 -9,701,625.01 37,357,81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787,900.84 -23,568,006.20 -4,445,252.87 -6,889,286.0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2,827.48 -34,604,205.91 3,025,486.14 47,795,044.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6,801 6,286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光恒昱股
境内非国有
权投资合伙企 21.88% 25,820,000 25,820,000
法人
业(有限合伙)
唐金泉 境内自然人 7.57% 8,936,832 0 质押 7,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
境内非国有
管理有限责任 4.79% 5,648,300 0
法人
公司
何启贤 境内自然人 2.52% 2,969,406 2,969,406
阎克伟 境内自然人 2.38% 2,802,674 0
神光新能源有 境内非国有
1.60% 1,885,133 1,885,133
限公司 法人
张映浩 境内自然人 1.52% 1,790,3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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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庆新 境内自然人 1.37% 1,619,349 0
中国银行-嘉
实主题精选混
其他 1.19% 1,400,000 0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先进制造股 其他 1.18% 1,392,970 0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股东阎克伟和股东何启贤具有关联关系。
动的说明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虽然宏观经济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但公司通过全体人员的团结努力,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整体经营运作保
持平稳开展。
1、经营管理方面
2015年度,公司完成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重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在新
任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对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深入梳理完善,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重新
调整和任命。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信息化管理进程,推行了财务及协同办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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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开展方面
2015年度,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全面退出燃气行业,目前主营业务主要为余热发电业务和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余热发电业务下游水泥行业整体经济效益持续下滑,受产能过剩和区域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水泥企业
盈利能力大幅度下降,国内水泥余热发电市场投资意愿严重不足,公司新增水泥余热发电业务订单2笔,共计880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加强了海外余热利用市场的开拓,共计正式投标6个项目,分布在突尼斯、巴基斯坦、印度等国,但因国内竞争
对手也纷纷转向国外,海外余热利用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其中除2个项目暂未有最终结果外,其他4个项目均未中标。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业务仍为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53兆瓦光伏电站,无新增光伏项目。格尔木
神光运营的光伏电站位于青海西部的格尔木市境内,其中3兆瓦项目于2011年7月20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30日完工并网发
电,根据2013年2月2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
批)的通知》,格尔木神光新能源3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目录中;50兆瓦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于次年完工并陆
续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亿元;项目运营期25年,自并网日起算。根据2014年8月21日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格尔木神光新能源5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目录中。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格尔木神光100%股权,并于2014年11月将其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5年度,格尔木神光运营的光伏电站合计全年发电量7520.04万度,已并网电量7380.37万度,实
现电费收入约为6420.24万元。
3、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2015年度,公司处置了燃气运营业务及相关资产,向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转让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
65%的股权和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向廊坊华本油气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了持有的参股公司山东鑫能能源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15年5月14日,公司对上述天燃气领域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原
使用的超募资金投资款项已全部收回,共计35,185万元,均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审批和实施。
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41.05万元,同比增加38.13%;营业利润为-2,881.20万元,同比降低279.1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90万元,同比降低45.37%;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同比降低41.67%。
报告期内,尽管海外余热发电项目收入、利润有所增加,但国内水泥形势依然严峻,国内余热发电业务(含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收益延续下降趋势;此外,报告期内按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及在建工程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受上述影
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同向下降。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38.13%及40.80%,主要系如下两方面原因,余热发电项目-海外部分本报告期内达
到交付验收条件,海外项目收入成本增加;光伏发电项目-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2014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表
期间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81.35%,主要系报告期受营转增影响,加快发票清理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9.63%,主要系格尔木神光公司于2014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表期间增加,利息支出较上
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8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8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以
及联营企业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70.27%,主要系报告期内格尔木神光收到业绩补偿款。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5.31%,主要系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递延所得费用减少所
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余热发电设备成
173,066,449.59 149,880,913.67 13.40% 5,560.36% 4,766.39% 14.13%
套
建造合同收入 99,922,421.82 82,482,865.39 17.45% -53.06% -51.47% -2.7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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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收入 64,202,420.28 31,079,567.41 51.59% 554.22% 550.35% 0.2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41.05万元,同比增加38.13%;营业利润为-2,881.20万元,同比降低279.1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90万元,同比降低45.37%;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同比降低41.67%。
报告期内,尽管海外余热发电项目收入、利润有所增加,但国内水泥形势依然严峻,国内余热发电业务(含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收益延续下降趋势;此外,报告期内按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及在建工程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受上述影
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同向下降。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38.13%及40.80%,主要系如下两方面原因,余热发电项目-海外部分本报告期内达
到交付验收条件,海外项目收入成本增加;光伏发电项目-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2014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表
期间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81.35%,主要系报告期受营转增影响,加快发票清理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9.63%,主要系格尔木神光公司于2014年1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表期间增加,利息支出较上
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8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48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以
及联营企业山东鑫能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70.27%,主要系报告期内格尔木神光收到业绩补偿款。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5.31%,主要系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递延所得费用减少所
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余热发电业务系易世达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会计核算遵循建造合同。期末公司根据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因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通常不属于同一会计年度内的特点,经
检查发现已经完工的项目存在多进成本或少进成本的情况。少进成本情况主要为:(1)已付款但未取得发票的设备采购款未
及时结转成本,仍在“预付款项”科目中核算;(2)已领用但没有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采购材料未及时结转成本,仍在
“在途物资”科目中核算;多进成本情况主要为项目竣工时部分合同尚未执行完毕,需要根据合同暂估计入成本,同时记入
“应付账款”暂估科目,但在合同结束后没有及时调整暂估成本。综合上述因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775,621.13 元,期初
盈余公积金调减 86,180.13 元;预付款项调减 7,570,902.67 元,存货调减 1,547,092.91 元;应付账款调减 8,256,194.32 元。调
整后上年度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重分类,预付款项调增 10,947,367.61 元,应付账款调增 10,947,367.61 元。
2、具体的会计处理
(1)调整以前年度少进成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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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775,621.13
借:期初盈余公积金 86,180.13
贷:期初预付款项 7,570,902.67
贷:期初应付账款 -8,256,194.32
贷:期初存货 1,547,092.91
(2)调整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重分类
借:期初预付款项 10,947,367.61
贷:期初应付账款 10,947,367.61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31,552,634.62 3,376,464.94 34,929,099.56
存货 352,145,464.72 -1,547,092.91 350,598,371.81
应付账款 260,736,976.21 2,691,173.29 263,428,149.50
期初未分配利润 141,868,627.22 -775,621.13 141,093,006.09
期初盈余公积金 24,533,091.27 -86,180.13 24,446,911.14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15年度新聘任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
《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易世达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1,53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
气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530万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吉通燃气有限公司65%的股权以28,4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天诚燃气有
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财务数据详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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