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
需要,预计 2016 年度与关联人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建集
团”)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3,000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跃荣先生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交发集团”)董事,董事陈海宁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
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交通国投”)董事,交通国投与交建集团
同受交发集团控制,董事长王跃荣先生,董事陈海宁女士系关联董事,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关联
股东交通国投、王跃荣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交建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
形。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2016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发生金额 金额(未经审计) 占同类业务比例(%)
1
向关联人销售
交建集团 11,000.00 781.31 4.92
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
交建集团 2,000.00 3,320.45 25.59
提供的劳务
(三)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交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金额为558.6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西安南路119号19幢
3.法定代表人:张洪春
4.注册资本:18,900万元
5.税务登记证号码:350802779641388
6.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
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7.唯一出资方: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交建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指 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09,311.09 95,498.22
母公司报表
净资产 14,530.47 14,403.88
营业总收入 5,150.03 23,014.05
合并报表
净利润 -1,005.69 4,721.98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交发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
建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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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均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交建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
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对于201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
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与交建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过程
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
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
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
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议案之前,已向我
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并就该等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经
营层进行深入的探讨,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16年度与关联
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
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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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是一种
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
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的
决议,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
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
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
例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关联
股东交通国投和关联董事王跃荣先生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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